人格独立一人一家的家庭观

婚姻是世俗的产物,人类历史变迁,婚姻形式也一直在变。从群居到母系氏族的一妻多夫,再到父系氏族的一夫多妻(中国是一夫一妻多妾),再到后来的一夫一妻,但很显然,无论国外还是国内,这从未被表里如一的实行过。
在这里提出更适合人们的生活方式,也相信它在未来会在大多数人群中得以被实行:

1、每个人都应该独立,有自己的家(在形式上是有属于自己的居所和财产),对自己负责。
2、涉性的亲密关系不能滥而应认真对待,一是要建立在爱的基础上,二是和婚姻一样,应该有个恋爱期,然后如果确定双方相好了,应该建立个时间上的长期承诺,最好是好一生(指关系上,生活上仍是各自生活,但一定频度地互相看望)。当然后来如果实在关系不和了,也可以分手。但这种分手不能是很随便,而应该象当今的离婚那样慎重。如果两人有共同的子女,分手不影响做为父母应尽的任何义务。
3、具有亲密关系的男女之间可以有赠与行为,但无共同财产。具有亲密关系的男女之间尊重对方的人格独立,不干涉对方与其他人的关系和交往。 Continue reading “人格独立一人一家的家庭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