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陷阱-对伴侣的互相占有(二)

一个人一旦觉得自己已经占有另一个人,那么他和这个人相处的方式也就与先前不同。做情人的时候,双方相处的前提是,对方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人,所以凡事关双方都会先征求对方意见、同对方商量,双方达成共识了,才去做;如果一方不同意,就只好作罢。做了夫妻,双方相处的前提成了“你是我的”。如果男女双方每次在想到“你是我的”同时,也想到“我是你的”,那双方就还是处于平等的地位,事情就有可能朝着皆顾双方利益的方向发展。

可是,自私是人的天性。在这种互相占有的关系中,绝大多数的人在绝大多数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你是我的”,而“我是你的”成为次要的或者干脆忘记了。于是,平等的商讨逐步变成某一方的一意孤行,以至争吵;相互尊重的交流逐步演变成毫无忌禅的嘲笑、贬损、漫骂,以至殴打。

请看下面的例子:

余建和李立萍结婚两年多。某一天,余建出差回家,一进门就发现客厅的窗帘换了。李立萍解释说,前几天商场大减价,她觉得这窗帘蛮好看的,就买了下来(既然“你是我的”,我当然可以做决定了,而不必征求你的意见。)余建觉得那窗帘很难看,可已经买了,说也无用。余建想起上次李立萍也是自作主张,买了一套餐具。他一看,觉得很俗气,就说了“真土!真没眼光!”等几句不中听的话。结果俩人还为此吵了一架(既然你是我的,说话便不再用那么客气)。

以上发生的虽然是生活小事,却反映出一对男女结婚后,双方关系微妙的,同时也是根本的转变。在婚后许许多多的大小事情上,“你是我的”远远地跑在了“我是你的”前面。不自私、事事为对方着想的人,终究是极少数人。在没有“互相占有”之前,男女双方都不得不暂时把自私的一面收敛起来;一旦全面占有对方,自私的天性便逐步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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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thoughts on “婚姻陷阱-对伴侣的互相占有(二)

  1. 胡琢磨 says:

    我现在有很爱的女友,闲暇时琢磨以后的事情——如果结婚,却失去了爱情,甚至彼此禁锢,彼此厌倦,是不是还是不结婚的好?

    如何跳出这一“围城”怪圈?

  2. 席拉维 says:

    在社会福利不健全的国家里,婚姻是孩子的经济保障。当然,这是建立在夫妻一旦分手,法院有关孩子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的前提下的。

    除此以外,我想不出其他结婚的理由。

    即便你们结婚,也没有必要全盘照搬传统婚姻的规则,而应该最大限度地给予对方独立和自由。你们应是对方最亲密的,但相对独立的伙伴,而不是对方的所有者和被占有者。这一点,对于结婚、或不结婚的男女伴侣都一样。这一点,也正是跳出“围城”这一怪圈的关键。因为两个人本来就没有被围的话,又何来“围城”之困!?

  3. 胡琢磨 says:

    “最大限度地给予对方独立和自由。你们应是对方最亲密的,但相对独立的伙伴,而不是对方的所有者和被占有者。”
    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

    两个独立、自主的个体因为相爱而紧密联系在一起,彼此的生活条件也足以支撑共同的生活,遂结了婚。
    婚后,两个人在精神和物质上也彼此支持,同时还有充分享受个人世界的权利。

    方式一:
    如果有中意的朋友(无论男女),可以交往,甚至兴致所至,发生身体接触乃至性关系也是被允许的?(前提是确定对方没有病,以免危害自己以及伴侣)
    如果对对方不喜欢了,没感觉了,可以友好分手,重归单身。
    如果碰到更加喜欢的对象,也可以和现任的配偶说明,在谅解的前提下分手,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方式二:
    如果有中意的朋友(无论男女),可以交往,但是不可以有性关系。
    不喜欢了,没感觉了,先顾虑对方的态度,亦有此意则分之;还喜欢则再试着培养一段时间感情,到时视情况再定。
    如果碰到更加喜欢的对象,可对现任也无意见,则告诉自己:喜欢的并不一定要占有!作很好的好朋友就好了。

    方式三:
    ……

    还没想到 ^&^

  4. 席拉维 says:

    你的想法很有建设性。我觉得方式一最符合人性。现实生活中,人们大多都不愿意接受方式一,人们创造了贞洁带;夫妻们为第三者恶言相向,甚至大打出手;人们雇佣私人侦探,企图将配偶捉奸在床。(多么低级的游戏!)所有这一切都为了保障已婚者对配偶性器官的所有权!但一纸婚约就算是锁住了身体,又如何能锁住人心!?锁不住人心的夫妻们,便在谎言、装腔作势和压抑的氛围中生活。

    真正的爱,决不是建立在剥夺对方自由的前提上的。

    真正亲密的伙伴关系不是单单建立在性关系上的。反过来,一般的性关系是不容易取代真正亲密的伙伴关系的。正如,某位花花公子被爱侣捉奸在床,狼狈不堪时说的:“这只不过为了性!(It’s just sex!)”这何尝不是真理。

  5. 胡琢磨 says:

    那,如此说来就会遇到个体差异、公平性原则等问题。

    1.方式一的基础是,双方都是足够思想独立且成熟的个体,可以理智的对待婚姻中的问题。

    这样的人,我认为现在的中国还不太多。

    今天的中国社会还是缺少培养独立思考的土壤(或者上位者并不希望人民思考太多?不得而知……)。在被众人唾骂的教育制度的洗脑,和主流媒体(或者说是政府喉舌)的信息(被筛选甚至有意识的扭曲事实)轰炸中,幸存者有多少?个人感觉情况不容乐观,更多的还是循规蹈矩懒得思考或从没有想要突破性思考的传统观念继承者。这一群体对于不同于己的观念有着强烈的排除异己的欲望(不分善恶),苏格拉底就是例证。正是因为这样的社会环境,不但不鼓励,而且会有意识,甚至是无意识(这个最可怕,属于本能反应)的扼杀,才会有与时代不同步的婚姻模式继续苟延残喘。(怎么跑题到这边来了,混乱:)

    2.好,有了这个基础之后。

    假设一方属于专一型(无关道德观念,只是个人类型,后同)的,另一方属于花心型的。一方整日想念着、照顾着另一方,另一方则夜夜笙歌,只是晚上归宿,直把家庭当旅馆(比较极端的例子,呵呵)

    这样的情境中,对于专一的一方是否存在不公平的问题?

  6. 席拉维 says:

    你说的很对,切中要害。中国社会从政府到家长都不鼓励独立思考,其中有政治的、文化的原因。

    具体来讲,花心型的人可能本就不应和专一型的人在一起。俩人就这件事达不成一致看法的话,又何必硬绑在一起?

    退一步讲,如果花心者不在专一者面前装出专一的假象,并且明确表明自己在这个问题上的观念的话,专一者依然专心爱着花心者。专一者就应该接受花心者的所作所为,而不应觉得不公平。相反在以上前提下,如果专一者为了这个问题同花心者纠缠不清的话,对花心者反而是不公平的。当然,如果俩人组成家庭,花心者应承担家庭的责任,把家当旅馆就不对了。花心和承担家庭责任两者并不一定是矛盾的。

  7. pala says:

    我也觉得爱情不必要专一,让喜欢专一的专一去吧。不知道女人怎么看这个问题

  8. 安娜 says:

    大家说的都很好,但都是一些理论,为什么不能就一些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实际一些的讨论呢,至少对大家都有现实意义的呀。

  9. searcher says:

    其实,选择结婚,自然有结婚的好处 ,虽然彼此都有了约束,但也增加了权利,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事情,当然,至少这个网站启发了我们更多的思考和更多的选择,但是最后每个人还是只能做一个选择,我认为结婚和不结婚各有利弊,还是在于自己更看重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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