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现代大多数人人认为,有了爱情,结婚是理所当然的结果;不结婚的话,反过来表明爱得还不够深,有所保留。爱情和婚姻似乎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成了男女关系的一对孪生兄弟。我们在大多数时候听到的是爱情和婚姻的赞歌,“婚姻是爱情的结晶”,“让相爱的两个人永远结合在一起”……。灰姑娘的浪漫爱情故事从我们的孩提时代就深深地烙在我们的脑海里,而这个故事的最后大结局——结婚盛典,当然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所以在现代社会,大多数的人按照这样一个模式生活:有了爱情就结婚,并尽量维持这个婚姻;如果婚姻中爱情消失了,就离婚;然后再开始下一个循环。美国统计局1996年的数字分析报告表明:几乎每一个美国人都会在一生中结一次婚。尽管当年的离婚率已是49%。人们带着宗教的虔诚相信婚姻是爱情的必然归宿。

可惜的是,人人都相信的东西,未必就是真理。

回顾人类经历过的婚姻制度,其实没有一次是为了爱情而设。一夫一妻的专偶婚制度也不例外。一夫一妻制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不是为了爱情,而是因为经济的原因,是为了财产的直系继承。为了维护这个制度,社会发展出一整套的法律和道德,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以确保私有财产不落入他人之手。于是,几乎所有的一夫一妻社会都有“贞操”的观念。婚外性行为至今都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事实上,专偶婚姻在人类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都是以传种接代,家族间的利害关系和解决性欲为主要目的。旧时代的婚姻不是由两个年青男女来决定的,更谈不上爱情。爱情只是在最近的一二个世纪才逐渐成为婚姻的主题。其中原因,当然是人类的自我解放,年青人有了自主婚姻的权利,不再愿意仅仅为了传种接代、家族利益而葬送自己的幸福。然而这个解放并不彻底,因为在一夫一妻制度下的所谓爱情,带着明显的独占特征,是为专偶婚姻服务的爱情。当传种接代、家族利益,以及解决性欲已经不足以成为结婚的主要理由的时候,爱情就被冠以重任,成为结婚的最主要的理由。于是,爱情就必须是、也只能是专一的、持久的,因为只有这样专偶婚姻才能够维系。反之,如果一个人的爱情是多个对象的,多变的,这个人的爱情就根本不会被认为是爱情,甚至被认为是风流、放荡,玩弄别人感情。因为如果我们承认这种多个对象的、多变的感情也是爱情,专偶婚姻就失去存在的重要理由了。

通过前文的论述,我们已经了解到:一方面,爱情只有在自由和性的基础上才能萌发和发展,而且不一定是专一的;另一方面,专偶婚姻要求双方的互相占有、完全专一,使双方成为婚姻的奴隶,婚姻中的双方根本是不自由的。爱情的前提是双方的自由,而婚姻却剥夺自由,两者根本是矛盾的。另外,长期的专偶婚姻生活也使性成为一种义务,而非出之原来的欲望,而性本是爱情的基础。可以说,专偶婚姻本质上起了破坏和埋葬爱情的作用。

罗素说:“如果把爱情和法律联系在一起,婚姻就会变成两头落空的事。”事实也正是如此。婚姻对大多数人来讲,不可避免地成为爱情的坟墓。所以当离婚越来越自由,女性越来越不需要在经济上依赖男性,离婚率就节节上升。可悲的是,人们一再地结婚离婚。许多人没有意识到他们的爱情从结婚的第一天起,就开始走上不归路。主流社会舆论对婚姻的认同,就像是大海对于小溪一样,将 “婚烟是爱情的坟墓”这句名言淹没了。人们前赴后继地走上婚姻的殿堂,在隆重、欢乐的气氛下,作爱情的自杀。

雪莱在她的诗中说:

“我从没有和那伟大的宗教发生过关系,
因为按照那伟大的宗教的伟大的教义,
谁都只能从那人群中选出一男或一女,
不论其余的是何等的聪明何等的美丽,
我们却只能从惨淡记忆中把他们忘记,
啊,这就是当今所具有的道德和法律。
在这条路上行走着可怜而疲倦的奴隶,
唉,他们终于来到坟墓似的家庭那里,
这家庭从来立足于这世界的大道上面,
带上被束缚的朋友或许是吃醋的劲敌,
从此踏上那漫漫的旅途既遥远又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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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thought on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1. 匿名 says:

    纯粹的爱情只有在两个平等独立自主的个体之间才能产生,必然是自由选择的结果,而婚姻剥夺了选择权,也就从根本上否定了爱情,变成了欲望、需求和利益互通有无的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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