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所见到的大多数社会,性关系都与利益和罪恶扯上关系。为什么会这样?罪魁祸首是婚姻。婚姻将性关系与利益绑在一起,以法律形式加以保护,同时排斥婚姻以外的所有性关系。婚前性行为、通奸、性交易等等,都曾经或正在被有婚姻制度的社会认为是不道德的,甚至是有罪的。另外,夫权社会的长期存在,更产生了男女两性道德上的双重标准。
所幸的是,并非所有的社会都将性关系和利益、罪恶联系起来,并对男女两性实施道德上的双重标准。在中国云南省泸沽湖地区的摩梭人社会,人们过着母系大家庭的生活。母系家庭中,通常由女性长辈中选一位能干的当家,主持家中事务,及掌管财政。而女当家的兄弟(对下一辈的人来说,是舅舅),则主持家庭外部事务,包括打猎、外出打工、做生意、投资等等。在这个地区,走婚、同居同一夫一妻婚姻共存,而且走婚占据最重要的地位,超过同居和正式结婚人数的总和一倍左右。
走婚的建立比较简单,没有固定的仪式,也没有什么手续。男女双方在山上砍柴、田间劳动、路上相逢时,或参加宗教活动、节日集会中,只要双方中意、谈话投机,立刻就可以建立走婚关系。晚上,男子到女子家中或到另外的地方偶居;早上,男子与女子分手,各过各自的生活。走婚双方各居母家,没有经济上的关系和共同日常生活的密切接触,相互独立,不依附于对方。有了孩子则归女方,由女方大家庭扶养。因此女方没有任何的后顾之忧,男方亦无扶养子女的责任。
一般来说,走婚关系不受经济因素和等级差别的约束。最高等级的土司女儿与最低等级的男子也有互相结交成走婚关系的。但是,个人的美与丑、聪明与愚笨、年轻与衰老、健康与病残等因素,对建立走婚关系有重要影响。
两厢情愿是确立走婚关系的主要因素。男女双方不必事先征求母亲、舅舅的同意。维持双方关系的也纯粹是两人的性关系和感情生活的和谐与否。
分手也很简单,不需要什么手续。男方不愿再维持走婚关系时,有的请人捎个口信,通知对方终止走婚关系;有的干脆同女方说一声“我不来了”;或者长期不走访女方,也就自然解除关系。如是女方不愿意维持走婚关系,可直接告诉男方不要再走访她家;或者在男方走访时,或不开门表示拒绝,或面带难色,或拒绝同房,或躲到亲朋家中。男方自觉没趣,便理智地退出;或者用送盒子的方式来回绝对方。盒子里装着各种东西,比如说把鸡毛和火碳装在一起,意为鸡毛和火碳不相容,表示委婉的拒绝。由于分手不涉及财产的划分、子女的归属等利益问题,几乎没有理由引起争执和纠纷,因此,走婚双方皆处之泰然,甚至能保持良好的一般朋友关系,绝无耻辱的感觉。
走婚的另一个特点,是没有独占的概念。某一个男子可以与许多女子婚配,这些女子也可以同其他多位男子婚配,谁也不能独占谁,谁也不允许别人独占。那里的人称有情爱关系的男女双方互为“阿夏”。人们在一生中,都有较多的阿夏。以巴奇村为例,过走婚生活的女子21人。其中,有二至四个阿夏的11人;五至九个阿夏的5人;有十个以上阿夏的5人。该村过走婚生活的男子18人。其中,有一至四个阿夏的13人;五至九个阿夏的3人;十个以上阿夏的2人。走婚的双方都无权干涉对方交多少阿夏。性爱完全自由,也没有嫉妒心。摩棱人的一句谚语,“我的阿夏是你的阿夏,你的阿夏也是我的阿夏。”反映了这种情况。
在女子同时有多个阿夏的情况下,女方所生子女不一定能确认父亲。由于走婚双方不生活在一起,经济上也互相独立,孩子生活在母系大家庭里,父亲与子女的关系除了遗传上的关系外,没有其他的关系。对孩子们来讲,舅舅是他们最亲的男性长辈,相当于父亲。这种关系一个显著的好处是,走婚双方分手不会给孩子带来任何影响。
摩梭男女的性爱也是充满诗意的。小伙子们在夜半,用柔情的歌敲打着夜之门:
“我美丽心善的阿妹啊,
寒风一阵阵吹来了,
上水火塘的阿婆睡了没有,
我慈爱宽容的阿妹哟,
长脚的蚊虫叮咬了,
你下水火塘的阿妈睡沉了没有,
我的心已捂热寒冬的冷月,
我的情已燃遍了山野的荒坡,
你的木门咋还紧紧地锁着。”
黎明时分,女子目送着情郎远去的背影唱道:
“阿哥呀阿哥,
月亮才到西山头,
你可以缓缓地走,
你和我的情爱,
是太阳和月亮,
你有你的灼热,
我有我的光亮,
我们总是匆匆约会。”
摩梭人走婚模式下的男女双方可以自由选择、自由结合,而无须顾及名分、财产和责任。
男女之间的关系完全自由,没有束缚,没有功利的目的,成了最自然、最纯粹的性与爱的关系。
摩梭男女们是幸福的,他们虽没有机会感受外界所谓爱情的大喜大悲(只有性与爱受到压抑的条件下,才会有狂喜和极端痛苦。比如说,中世纪式浪漫的爱情),却尽情地享受着性与爱的愉悦。多次采访过摩梭社会,同样是女性的王琳这样写道:“摩梭女人们是幸福的,我所接触的每一个摩梭女人都会抱怨她们的辛劳,却没有一个抱怨所谓的情感的创伤,她们超越了一般女人的幽怨,表现出一种开朗、坦荡、明快的精神气质;摩梭的小伙子也是幸福的,他们把两性关系视为人性的自然表露,而不必担负多么沉重的责任。”
走婚双方的关系完全不同于传统的夫妻关系,他们是纯粹的情侣关系。走婚的摩棱男女们一生都在谈恋爱。这样的一种关系,可以说是男女情爱关系的理想境界。
受其他民族影响,摩梭人社会也存在同居及一夫一妻制。在同居关系中,独占思想开始产生;嫉妒也开始萌芽。男子开始抱怨女阿夏乱找人。有了一夫一妻制后,独占思想更为严重,嫉妒心也更为强烈。婚外情一旦曝光,就会发生吵架、打官司,甚至发生流血事件。离婚也相当困难。《嫉妒是人之本性吗?》一文中说:“嫉妒不是天生的,是学来的反应,是源于对性伙伴的‘占有’观念,在这里得到了验证。”
不过,由于摩梭人是以走婚为主体的社会,独占思想、嫉炉心相对来说要少许多。许多一夫一妻家庭的男女都同时过着走婚生活。丈夫或妻子对于对方的外遇互相默认。有些心宽的丈夫或妻子公开支持配偶另外找阿夏。至于公婆的态度,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因此流行姑舅支持侄媳找阿夏,为她提供方便条件。
在摩梭人社会,原本是没有性交易的。只有在外来人进入之后,主要是大批游客进入之后,才有了性交易。对于摩梭男人们来说,他们何必要花钱来寻求性快乐呢?!
其实,走婚带个“婚”字,却并不是婚姻。只是习惯于婚姻的人们非要把其他社会的男女性关系套入婚姻的概念,才有了这个“婚”字。正是“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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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中国残留走婚或者共妻的地方已经开始受到挑战. 离开大山在东部打工的人多了, 他们将要面对的是, 要是要继续在外打工, 那么必须屈从”一夫一妻”制, 要是回家乡生活, 还能够毫无想法地继续走婚传统吗? 那些既不能够接受”一夫一妻”制, 又需要在外打工的就更加处于两难地位了.
一直很关注你的东西。我对现代婚姻家庭也很有兴趣,并且正在做这方面的研究。
我之前也认为走婚的婚姻形式有好处,不过我觉得改进一下,也就是加工一下,可能会更适合未来人的婚姻情感需要。
走婚作为一种形式可能会改变,以至消逝,但走婚的精神:“男女之间的关系完全自由,没有束缚,没有功利的目的,成了最自然、最纯粹的性与爱的关系”一定会永存。因为自由是每个人所向往的。
这样的自由并不十分遥远。如果每个人从自己做起,为自己争取自由,同时也给别人自由,并宣传这种自由。这样的自由就不会离我们太遥远,虽然还会有许多现实的障碍。对此,结婚为何会做进一步的讨论。也希望网友们发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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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很不同意一夫多妻制,看到最近美国那个邪教案例了吗?也是一夫多妻制。
估计这个种族很快被淘汰.要么改变.要么就眼乱下去.
我基本同意席拉维的观点。走婚规避了婚姻中许多不合理的因素,解决了自然生发的情、性与严肃恐怖的社会道义之间不和谐的关系。
不过,来看看走婚制度的基础,我们发现还是建立在生殖繁衍上的,这和席拉维提倡的现代的婚姻观相悖。摩梭族的女性在传说中都很强大。亲耳听到村里人提起某个能干的女性,总是说她力大如牛,能随便制服一个摩梭小伙子。这个多少有一点夸张,至少我不完全相信。但我以为这是摩梭族的一种文化,使女性领导者的地位更加牢固。为什么明明可以打赢女性的摩梭族男性要口口相传这样的故事呢?这是因为他们没有抚育后代的资格,种族繁殖的需要要求他们必须共同维护母性的权威。
性交自由是原始社会的方式,也可能是未来社会的方式。
自从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由于财产的关系,更为了保证群体大部分人有性交权,所以导致了各种婚姻方式特别是有妇一妻方式。
现代社会,自娱、同性恋以及玩偶多到了相当逼真的程度,那些丑女何丑男人可以解决问题了。
否定之否定,将来的男女关系也需要回复到原始的所谓“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