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 由 binbin — 2005.10.19 @ 11:06 am
可是人总是要找一个人相伴,试想世上没有一个亲人是多么令人痛苦的呀!没有人可以诉说,没有人可以讨论,生病的时候没有人帮你断水。。。这样生活还有什么意思啊!
留言 由 席拉维 — 2005.10.19 @ 12:32 pm
欢迎讨论!
是的,我们都需要生活伴侣。这个伴侣可以是我们的血缘亲属,婚姻配偶,同居的情人、朋友。这个伴侣也可能住在附近,在我们需要的时候,才住在一起几天。我们每个人都是不同的,我们不一定都需要一个婚姻配偶才会得到幸福。每个人应该选择最适合他(她)的生活方式。
退一步来讲,即便是选择结婚,婚姻契约的内容也应该改一改。应该少一些违反人性的,剥夺人身自由、独立的条款。
谢谢你的意见。
留言 由 binbin — 2005.10.19 @ 12:49 pm
同居的情人和婚姻又有什么样的本质区别呢? 当看到看到心爱的人因为你的花花而感到伤心落泪的时候,难道你不会感到难过嘛?当你心爱的人花花的时候,你又会有怎样的感觉呢? 在现在的社会条件和社会文化下,普通人怎样才能做到不嫉妒,不吃醋?
留言 由 席拉维 — 2005.10.19 @ 6:16 pm
同居与结婚当然是有很大区别的。除了共同生活这一点相似之外,同居在理论上,不产生互相占有,完全专一的关系,也不会有理所当然的义务。(见“婚姻四大陷阱”)
我在这里讨论的,是婚姻对个人自由和隐私的侵犯。这里的自由和隐私是广义的,而不只是指不专一的行为。
就目前社会环境来讲,情侣之间也是很难容忍一方有“花花”行为的。但是,同性关系相关的嫉妒,或吃醋的并非人天生就有,而是人从后天学习得来。
假设我们生活在一个原始杂交的社会,每个人都有多个性伙伴。谁也无法,也不会想到要求自己的性伙伴对自己专一。人们也就不可能为了不专一的性行为而产生嫉妒。中国云南泸沽湖地区的摩梭人社会就是一个活的样本。以后我会有专文介绍摩梭人社会。
是一夫一妻制婚姻,教会了人们嫉妒(吃醋)。然而,即便同是一夫一妻制社会,嫉妒的产生也由社会的变迁,而有所不同。在男女授受不亲的古代社会,一个已出嫁的女人若是同别的男人说笑,甚至有一点身体接触,她的丈夫不但要吃醋,还要骂她“淫妇”。今天的男人,若是为了妻子同其他男人说笑、握手、或跳舞,而吃醋,只怕会反过来被人骂。
在有些社会,有些人有参加换妻活动、也有参加性派对的;也有让妻子和客人睡的。这些人应该不会为了自己的配偶或情人同别人有性行为,而嫉妒的。
在现代社会,男女两性在工作、社交、娱乐生活方面都有广泛的接触和进一步交流的机会。如果我们死抱着过时的专一观念不放,我们只会妨碍了别人,包括我们所爱的人的快乐,同时也为自己平添许多烦恼。
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的“拉练门”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有女孩子喜欢克林顿这样的优秀男人,是一件自然的事情。而克林顿这样有活力的男人,想和妻子以外的年轻女孩有性行为也是自然不过的事情。很了解克林顿的希拉里,当然不会为此同克林顿翻脸,她是否真的为此感到愤怒,我们不得而知。要是愤怒的话,克林顿有过这么多次外遇,而且家丑扬遍了全世界,她怕是要气疯了。反正,他们还是夫妻,似乎也很恩爱。大概没有人怀疑他们是一对好伙伴。只有政客和庸人为此大大折腾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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