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桂网
妻子和情人,一般水火不容,可柳州市王先生却能让两者和睦共处,相安无事。三年来,王先生在妻子和情人间来来往往,好不快活。王先生自定规矩:一、三、五跟妻子,二、四、六陪情人。逢年过节,举家团聚,三人甚至共处一室,同床共枕。
2000年初,因第三者插足,30岁的阿花愤然“炒了”丈夫的鱿鱼,当时她没有带一样东西,从忻城县逃到了柳州。几个月后,在一朋友家,遇到年近不惑的王先生。阿花与王先生一见如故,3天后,两人便在一起燃烧激情。
王先生已有一妻二子,经营着小本生意,不算大款,但也不缺钱花。他帮阿花租了间房子,自此,常瞒着妻子,偷偷跟阿花相会,两人往来了三个多月。期间,王先生常在梦中呼唤着阿花的名字,王妻听多了,心下生疑,一日尾随王先生,发现他和阿花亲密无间漫步街头。
王妻当时怒不可遏,出手打了阿花。没想到这一打,竟把丈夫给打跑了,王先生干脆跟阿花过起了小日子。王妻想到自己与丈夫同甘共苦,白手起家,好不容易过上幸福生活。丈夫现在竟心生二意,她自然很气愤,但又不愿放弃丈夫和家庭。万般无奈之下,她只好低声下气约见阿花,表示只要阿花离开自己的丈夫,要多少钱都给。可阿花一再申明,什么都不要,只想要王先生这个人。
王妻几经权衡利弊,最终做出让步——默许丈夫脚踩两船,唯一条件就是不要离婚离家。得到妻子的许可后,王先生自然不亦乐乎,开始自由自在地穿梭于妻子和情人间。为了平衡关系,他“客观公正”地定下作息时间:“一、三、五陪老婆,二、四、六跟阿花”。
王妻见事已至此,索性好人做到底,逢年过节,让王先生把阿花叫来,全家欢聚一堂。阿花每次“回家”,王妻好得连洗澡水都帮她准备好。两人以姐妹相称,两个孩子叫阿花小姨,王先生称阿花为小老婆。晚上,王妻、阿花和王先生共处一室,同床共枕。王先生左拥右抱,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阿花自然也有自己的苦恼,8月12日下午,她找到今报柳州记者站,向记者倾诉她的“奇遇”和郁闷,她说自己也知道这件事说出来很没面子,可她已深陷泥潭,无力自拔。她实在太喜欢王先生了,为了他可以不顾一切,包括名分、地位。
不过,偶尔她也觉得难堪,毕竟自己是第三者,人前人后还得遮遮掩掩,好比老鼠一般不能见光。再说,这种生活也让她感到虚空,看不到尽头,她对此觉得很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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