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银河 来源:李银河的博客
三人关系。它触动的是传统的思维定式。为什么一个人只能同另一个人成为性伴侣,并没有绝对不能驳斥的理由。尤其当其中一个人因各种原因与另一个人的性欲望不相匹配的时候。
一对一的关系最根本的根源来自合法子嗣的确认,如果这一问题不存在,则一对一没有绝对的合理性。
此外是情感的排他性。如果在三人关系中不涉及情感问题,则情感排他性问题不存在;如果涉及情感问题,则究竟情感是否可以克服排他性的问题依然存在。一个人爱两个人的情况是可能的。
婚姻制度是第三个因素。如果两人进入婚姻,在财产、利益方面的法律地位与第三者不同,也不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道德。因此,三人关系与现存的婚姻制度是矛盾的。如果人们有建立三人关系的需求,就说明现存的婚姻制度是不完善的,应当加以改变或加以补充的。
问题是作为女人,我想让那个两者之外的第三人或第四人是男人,请问有多少男人可以接受这样的配搭呢?
在中国,即便是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的女强人恐怕也无法享受到完全、真正意义上的平等。
这让我时常无奈地想起“女人,你的名字是弱者”这句话。
看过“忧郁的星期天”吗?
赫赫,看过,不过电影终归是电影。
希望我也能碰到那样多情、深爱我的男人~~
十分钦佩李教授在性学上的辉煌成绩,并能讲出国人想讲而不敢讲的话。我在农村生活多年,国内广大农村三人、四人的事实自古至今存在着,在文革极左的年代都末能铲除。如拉帮套、搭夥计、找相好等等。因地域不同而称呼不周,有公开的,有暗地的。三人、四人、或多人之间一般相安无事。这种暗中的婚姻形式-随然不多但几乎村村都有,它的长期存在总在说明着一个人们不好说出的问题。希望李教授研究中国婚姻问题时能注意这个重要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