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所见到的大多数社会,性关系都与利益和罪恶扯上关系。为什么会这样?罪魁祸首是婚姻。婚姻将性关系与利益绑在一起,以法律形式加以保护,同时排斥婚姻以外的所有性关系。婚前性行为、通奸、性交易等等,都曾经或正在被有婚姻制度的社会认为是不道德的,甚至是有罪的。另外,夫权社会的长期存在,更产生了男女两性道德上的双重标准。
所幸的是,并非所有的社会都将性关系和利益、罪恶联系起来,并对男女两性实施道德上的双重标准。在中国云南省泸沽湖地区的摩梭人社会,人们过着母系大家庭的生活。母系家庭中,通常由女性长辈中选一位能干的当家,主持家中事务,及掌管财政。而女当家的兄弟(对下一辈的人来说,是舅舅),则主持家庭外部事务,包括打猎、外出打工、做生意、投资等等。在这个地区,走婚、同居同一夫一妻婚姻共存,而且走婚占据最重要的地位,超过同居和正式结婚人数的总和一倍左右。 Continue reading “摩梭人社会-最纯的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