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对这个社会到底有多大的危害性?危害性是有的,抽烟也有危害性。嫖娼和吸烟,谁危害性更大?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娼妓问题是不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几天前,我去发廊洗头,拉开玻璃门,好几只手上来薅住我胳膊,力量大的惊人。我说这是干吗?我来洗头,你们像是逮犯人。发廊妹笑容可掬地松开手。老鸨上前,指着布帘后面的按摩房说,进去吧,小姐都是新来的。我郑重地说,我就洗头。两个小姐上前,用半裸露的乳房挤兑我,嬉皮笑脸地动手把我往里间拖,说到里面大头小头一块儿洗。我生气地推开她们,嘟嚷了一句,转身往门外走。这时一个先前坐在沙发上不吭声的女孩猛然站起,上前死死攥住我胳膊,力量大的惊人。这个女孩皮肤黝黑,相貌平平,没有涂脂抹粉。她用一口的里下河口音说:“大哥,求求你。我是新来的,好几天没人操我了。照顾一下生意好吗?”我望着她焦虑的表情,怔住了,不知道说什么是好?我头脑中产生了一个疑问:嫖娼危害社会吗?
扬州历史上出过许多名妓,如陈圆圆,董小婉等。娼妓学校瘦马院收卖十二、三岁的女孩,让她们接受琴、棋、书、画的熏陶,长到十五、六岁就算毕业,拿到文凭,优秀生卖给有钱人当姨太太,差点的就去当娼妓。可现在的娼妓呢?多数是半文盲。说白了,就是一伙洗衣女工,像对付一堆脏衣服似的对付嫖客。学了几句普通的行话,做一种体力活罢了。我对她们方化程度之低,十分吃惊。
有一回,一哥们当先进,要写材料。他请我去休闲中心。他们泡完澡让小姐领着去敲背。我在电脑跟前打字。有一小姐进来,邀我去敲背。我拒绝了。她问我是不是医生?我很吃惊。我问,你怎么说我是医生?她一指笔记本电脑,说这不是仪器吗?原来她没见过笔记本电脑。我就将错就错,说替她诊病。我把鼠标在她胳膊上走两趟,然后说她有阴道炎,滴虫病等。我看她脸色憔悴,就说她睡眠不好,神经衰弱。那小姐说这仪器真准,她去医院花几百块钱也就查出这个结果。这个小姐很快领来几十个小姐,她们排队要我替她们诊病。她们竟然没有一个人认得笔记本电脑。后来一打听才知,这些都是安徽大别山来的。
***中也有像李师师那种有文化的。有一回,我正躺在包房里,进来一鸡婆。鸡婆长得像李师师,对着我大呼大叫,说作家,我是你忠实的读者。我还从没有跟一个光着身子的作家有如此近的接触。鸡婆立马给我喊进一队小姐要我挑。鸡婆说,对作家要服务好。我上厕所时,听见鸡婆对小姐说,别管什么作家教授,文人最酸,少一分钱不少签单,先不谈价,最后宰他血淋淋。我见这么一说,就拒绝服务。第二天,鸡婆电话说有要紧事见我。我们约在茶楼见面。她告诉我,休闲中心老板炒了她的鱿鱼。我说,炒就炒了,当鸡婆有什么好?她说,这不是一码事。她说这个社会太不公平。她给了我一份材料。我翻开一看,吓了一跳。难怪浴室老板要炒她。材料上写满了达官贵人来这家休闲中心找小姐的情况。我指着一个市里领导的名字问,你说他找小姐,有证据吗?没证据就以污蔑罪把你送进去了。她把袖子捋起,说怎么没有?我记得很清楚。他屁股上有一块疤。我说,你还是打消这个念头吧。有一块疤就是证据。人家说你在厕所偷看。鸡婆叹了口气说,没想到现在的作家没有正义感了!她恨恨地走了。
前些日子,我在电视上看见这个鸡婆了。她参加某电视台的选秀,获了什么奖。这大概是我碰见的最有文化的娼妓。***获这类奖一点也不奇怪,自古***和戏子就不分家的,日本现在还保留着两者的杂交体——艺妓。有些娼妓也不是永远当娼妓。她有可能利用曾经当娼妓的经历,接触到上层社会,跳龙门,跳上一个更高的平台,这叫鸡窝里飞出金凤凰。
许多名牌企业搞内部沐浴中心,高薪招聘娼妓陪客户。在“扫黄”风头上,这些场所都是没人敢动的。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旗号下,这些场所得到了地方政府的保护。许多中小企业也争相效仿。企业之间把吃饭,打麻将,嫖娼作为一种攻关交际手段,作为一种搞活市场流通的手段。嫖娼已经成为一种公众消费娱乐活动。
不同的嫖娼场所适应着不同的消费群体。豪华的休闲中心和四星级以上的宾馆,往往是供公款消费,娼妓价格在五、六百不等;普通的休闲场所娼妓价格在一百至两百之间,主要供给普通市民;许多乡村有农民私家浴室,供给乡村干部和小老板,价格30至60之间。特别是这些乡村浴室,娼妓多数是兼职农妇,年龄在30至50之间。她们农忙时就回家收稻,闲下来就来搞肉体副业。这样的场所布满在乡村的小道。
越是高档场所,安全性越高。你在发廊,或者在贫困区租房,联防队员搞创收,会跟踪你,捉现场。而低、中档的休闲场所,在风头上,也不能自保。内线提醒他们,在特定时间偃旗息鼓。而高档场所就无所顾忌。这就是老百姓说的后台。这类场所不仅得到官员的袒护,而且还有黑势力的保护。黑势力负责看场子,同时四处收罗娼妓。黑白双方都从中分得利润。老百姓称这种现象叫“只准周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娼妓在这类场所的卖淫所得,要经过几层盘剥。浴室要收取场所费,看场子的和鸡头也从中分层。浴室收取的费用要交纳治安费,交纳黑道保护费,行贿政府官员。曾经出现过这类现象,公安局的某些部门因经费紧张,就越过管辖区域打击卖淫嫖娼。结果造成部门之间的磨擦。今天A分局查B分局某场所;明天B分局必然查A分局的场子。这种火并一度造成小姐的蒸发。最后大家认识到共同的利益受损,才作罢。
谁能回答?没有合法性伴的男子怎样解决性的饥渴?是不准解决?还是叫他们自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