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享受自由,必须容忍必要之恶

电影《性书大亨》。该影片男主人公弗林特的原型是美国黄色杂志《皮条客》的老板。他因为杂志色情过火而屡吃官司。

电影里弗林特的辩护律师的精彩陈词让人至今难忘:“我不会试图说服你们(大法官)喜欢弗林特的所作所为。我自己也不喜欢弗林特的所作所为。不过,我喜欢的是我生活在一个可以为我自己做决定的国家。”“我们住在自由的国家。但自由是有代价的,我们必须容忍不同的声音。若因为可憎而限制其自由……或许有一天,我们会发现,自由面临各种莫名的限制,什么都不能看,什么也不能做。”最后,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弗林特胜诉。 Continue reading “为了享受自由,必须容忍必要之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