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爱一个人?

除了嫉妒,认为爱情必须是专一的的另一个的理由是,一个人一次只能爱一个人。这种说法是基于两个假设:

一个人不可能同时爱两个人。
一个人爱的能量只够爱一个人。

由于爱情本身很难用科学手段去测量它的存在与否,或量的多少,以上的假设基本上没有科学依据。在这里,我们只能就现象和事实上作些讨论。

众所周知的事实是,世界上很少有完美的人。即使有,我们一生中也很少有机会遇上这样的人。我们通常有幸遇到的是有些方面有优点,有些方面显得平庸,有些方面有缺点的普通人。比如说,陈小姐同王、张两位先生是很要好的朋友,同他们相处很快乐,又有许多共同语言。王先生健美、潇洒、聪明。张先生稳重、大度,事业有成,还有幽默感。陈小姐既爱王先生的健美、潇洒、聪明,又爱张先生的稳重、大度,事业有成和幽默感。如果王先生和张先生不反对的话,陈小姐为什么非要放弃其中一个,而不能两个都爱呢?陈小姐的这种爱还有女性性行为模式基础,即女性为了扩大繁衍成果,需要多个性伙伴(见“女人的性”)。

男人就更有可能同时爱上多个女人了,男性的性行为模式就提供了基础(见“性行为模式”)。一方面,男人选择性伙伴时,就以外貌为优先考虑因素,而在其它方面则不太挑剔。这就使男人更可能同时喜欢上几个貌美的女人。另一方面,女人的美是仪态万千,各有千秋的。只要给一个男人机会与多个美女相处,这个男人可能会最偏爱某个女人,但并不一定会只爱一个女人。

无论男人或女人,只要给他/她机会同优秀的异性相处,同时没有人为的禁忌和束缚,爱上两个或以上的异性,是极有可能的。相反,在同样条件下,只爱一个倒是特别的例子。
著名性学家埃利斯这样说:

“据观察,大多数的人,无论男女,是单婚而多恋的。也就是说,他们只需要一种固定的婚姻,但并不认为这种婚姻关系就妨碍了其他异性——一个或者更多——对他们的吸引。这种单婚而多恋的倾向,似乎是两性所共有的现象,即其间并无性别的区别。虽然由于性对于妇女有更深层的意义,她们在对异性的选择上更挑剔些。”①

假设一个人爱的能量只够爱一个人,就更缺乏事实依据了。这世界上每个人都与众不同,每个人在各种能力上也千差万别。有的人在中年之前就积累了亿万财富;有的人却终身为柴米油盐操劳。有的人古板、木纳,极其自私、缺乏生活情趣,而且对性没什么兴趣;对这类人来讲,爱一个人已经太多。有的人健美、性感、幽默、风流、性欲旺盛,具有博爱精神,懂得并享受同异性的肉体和精神的交流。对这类人来讲,只可以爱一个人,实在是强人所难。
同样是爱,为什么没有人认为母爱是定量的?没有人认为母亲只能够爱一个孩子?虽然在孩子们之间,也存在着为争夺母爱而产生的嫉妒,但没有人因为一个女人多生了几个孩子而指责这个母亲,说她不专一。因为直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前,人丁兴旺一直被视为是一个国家兴旺的要素,多生孩子是经济,乃至政治的需要。

就爱情来讲,两个人专心一意地爱对方,是一件十分美好的事情。但是将完全专一强加于每一个已婚者,以至每一个涉及爱情的人,却是依据专偶婚姻契约“完全专一”的要求,被提出来约束人们思想的。它同“处女贞洁”、“贞操”等一样是传统婚姻强加给人们的观念,而不是出于人的本性。在一个没有这种传统道德束缚的社会,男女两性都会自然而然爱上多个异性。在摩棱人社会里,健美、性感的男女同时有多个走婚对象。

① 埃利斯(Havelock Ellis) 《性心理学》(Psychology Of Sex), 1938

“只能爱一个人?”的31个回复

  1. 为什么很多人认为女人的第一次应该献给“丈夫”,作为女人,而且是处女,虽然我不反对和有爱情的人做爱,但我也认为第一次不和丈夫做爱是不完美的。这种想法很荒谬吗?
    想听听blog主人和大家的想法。

  2. “第一次不和丈夫做爱是不完美的。”这种想法并不荒谬。问题是不现实,因为你第一个爱上的人未必会成为你的丈夫,而现代人一般都不会等到结婚这一天才发生性关系。另外,你看重什么?是爱情、结婚证书,还是处女。这三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3. “爱情、结婚证书、处女”,恐怕这三者都不会太看中了,在这个没有信仰,嘈杂繁荣的社会里相信任何一种东西都意味着痛苦,而这是现代人不想承受也承受不起的。 经历的越多,接触的人和事越多,对很多事越感觉无奈。孝敬父母,热爱工作,这是我唯一的生活准则。
    我总觉得一个有责任感的男人是不会轻易和处女发生关系的。也许是对异性的要求太苛刻了,也许是观念不同,我总觉得一个可以单纯为了性快感而发生关系的人不配和我做爱。 我不反对在身体上追求快乐,但无法把灵和肉完全分开,可以说没有心灵的爱慕,就无法达到高度的性兴奋,对于男人难道不是同样的道理吗? 说的粗俗点,爽过之后又能怎样呢?
    在这里潜水好久,这里的观念让我对我和亲戚朋友的家庭生活有了进一步的理解。
    也许多一些洒脱,就会多一份轻松。
    但生命难道能因此变轻吗? 我想自己还是属于传统类型的人,不知道到底那种生活方式更适合于自己。

  4. 您的文章,论点明确,论据充分,具有十足的说服力.
    不过深信楼主反驳的2点说法的我,还是想请教楼主,如果不幸的你深爱的人属于您所说的”博爱”的那种类型,您可以若无其事的和”他”相处吗?

  5. 5楼问得好!我想我不可能做到“若无其事”,因为我也是在一夫一妻制社会长大的,我会不由自主地嫉妒。我在“嫉妒是人之本性吗?”一文中提到,嫉妒是学来的,我早已经学会了。但我会尽最大努力去克服嫉妒,因为我深信,真正的爱是让你爱的人做他(她)喜欢做的事情;嫉妒决不是爱,而是出于自私!

  6. 轰轰烈烈的爱情谁不想要,哪怕被伤害。能够遇到,体验刻骨铭心的爱情,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去爱是难能可贵的。第一次恋爱对我来说同样终身难忘。那次分手让我第一次有轻生的想法,没有他的存在我的生命里还有什么意义? 现在想来,虽然我生命中留下了很多珍爱的感情经历,但年轻的我对爱情、对婚姻的领悟和理解还是非常少的。我把以前对爱情的付出看做“无知无畏”,知道爱的不易还能义无反顾的付出是一种境界,令我仰慕。不知何时我还能不能有这种单纯。
    我现在的男友就属于追求肉体欢乐而没太大顾忌的人。 他有一个性伴侣,出乎自己意料的是我基本不在乎他和那个人做爱,不知道自己不嫉妒是不是因为“她”条件比不上我,自信男友对我的感情远远超过她。 有时我也怀疑自己对他的感情。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已经丧失了爱的能力了。 对我来说,爱情是单纯的,但从来不是简单的,不知道怎么踏上the right way of love.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顾,两者皆可抛”。小时候总是不解难道可以真的为了自由忍受失去爱吗?爱情对于那时的我来说是个太大的诱惑和憧憬了。第一次失恋的痛苦让我深感自尊心在爱情面前被剥夺得一干二净。假如深爱的人的行为让你深感自己被忽视,被不尊重,又有多少人可以承受呢? 这不是一种矛盾吗?
    不嫉妒就能完全消除对自尊的伤害吗?一个人连最基本的东西都被剥夺了,这种爱又有什么意义呢。
    乱七八糟说了一大堆,赫赫

  7. 如果一个人本来不爱你,或现在变成不爱你了,你为了一厢情愿的爱而痛苦,为了不肯妨弃而失去自尊。我只能表示同情,但这种方式却不是人与人之间相处之道,即便是恋人或夫妻之间。应该如李敖所言“爱情是会变的——接吻来分离”。

  8. Pingback: 结婚为何 »
  9. 引用tyronenbk:“一个人连最基本的东西都被剥夺了,这种爱又有什么意义呢。”
    人最基本的东西,食&性,无论什么理由,被剥夺确实是一件很惨的事。
    引用tyronenbk:“但无法把灵和肉完全分开,可以说没有心灵的爱慕,就无法达到高度的性兴奋。”
    建议你尝试一下自慰,那比男人更容易让你达到高潮。然后思考一下你和棒棒之间有心灵的爱慕嘛?相信可以把你上面的结论华丽的推倒….

  10. 6楼:5楼问得好!我想我不可能做到“若无其事”,因为我也是在一夫一妻制社会长大的,我会不由自主地嫉妒。我在“嫉妒是人之本性吗?”一文中提到,嫉妒是学来的,我早已经学会了。但我会尽最大努力去克服嫉妒,因为我深信,真正的爱是让你爱的人做他(她)喜欢做的事情;嫉妒决不是爱,而是出于自私!
    如果真克服嫉妒,让”真正的爱”发挥,我觉你是”神”!
    我可以保证一次只爱一个!而不是同时爱上几个!
    否则对所有你爱也爱你的人是不公!
    唯一受益的只有自己-因为只有自己的”情欲”得到了满足
    这样何尝不是”自私”?

  11. 在双方都知情且允许的情况下,受益人未必只有自己。
    当对方足够宽容的对待你认为的“自私”(其实我觉得这只能称作一种个性)时,你开心,就是他/她开心。

  12. 17楼说得对!
    每个人都作出他(她)自己的选择。如果两个人在知情的前提下,都不愿放弃他们(她们)所爱的那个人,而不去爱,或另觅一个可以对他们(她们)专一的人,证明现在的个人确实有值得爱之处。这时,宽容也是对现实的接受,对大家都有好处。
    爱是不能强求的,你不能强求别人爱你,也不能强求别人只爱你一个。如果对方没有如你所期望的回报你,你可以选择放弃。嫉妒不但于事无补,还破坏原有的感情。

  13. 不知道楼主为什么会想到写这标题的文章,我看完了想看的才看这,不知道是不是潜意识里不想承认你这文章是在批驳专一。我想说的呢,也许你也不会很肯定自己的判断,或许说没找到,也或许说“我这这想讨论这一点点,不想写太多……”,看这么多你写的东西,对你的文笔里透露的思想,要说没点理解和想法,那是因为我笨。记得不知道在哪看到的……一句话,美国白人说的这倒能肯定,说:我同意黑人……但是要在我住的州那就不行。好像是政治书上对美国人权的一个观点吧,应该是的。好像这话剥离了主题,套上楼主加上某些环境,或者这么的吧,套上我也行,估计也能通行。
    3小时之内看了好多东西,爱情,婚姻,希腊神话,爱因斯坦,太阳的大小,塔罗牌,站在三楼唱歌的女人……所以不知道怎么排列键盘上的字母才能说出我想说的了。

  14. 觉得博客主人的境界很高,在思维方式上可以算是高人一个了,不过不知道生活中的你是否能够实践进行自己的理论呢?
    我和我的姐妹在做人学方面的研究,在对待男女问题上,我发现我们和你的观点有很多共鸣之处。这更让我坚定了我们所做的理论就是未来社会所需要的理论。我们在男女欲望方面既不主张禁欲,也不主张纵欲,我们提倡一种更协举的欲望管理模式,也就是驯欲理论。我们认为,不管男人女人,都不能轻易压抑自己的性欲,也不能过度放纵。除了情感的限制之外,当然也有能量的制约。因而,人的欲望是可以驯服的,人是一种高级动物,既然人可以驯服动物本身,那么,人的欲望也是可以被人自己驯服的。让自己的欲望在一个既定的轨道中行进,比误打误撞和分支开叉要好得多。
    不知博主看后是否同意?

  15. 以前的我很单纯的,也是大家公认的好女孩,结果我爱上了个人,那个人当然就是我的第一个男人,可是我现在知道了真相,已经无法再挽回了.留下的是灵与肉的伤痛,甚至不够坚强的想要去自杀,但是好在我有家人,也有好友在我身边不断的鼓励我.目前身体的伤痛尚未恢复,但有了他们,我会变坚强的,希望身体能尽快的好起来,这是我唯一的心愿,也是给家人和亲友唯一的安慰.

  16. 谢谢24楼的评论。
    我不太了解驯欲理论。不过从你的评论内容来看,我觉得驯欲理论的用意是好的。但如何具体应用呢?压抑和放纵的尺度怎样定?对某人是压抑的尺度,对另一个人可能就是放纵的。
    25楼是否可以讲的更具体些,这样大家才可能提供有针对性的意见。

  17. 绝对的爱就是双方竭尽所有的能量完全排他的强烈的爱,人在对爱情上是有强烈的排他性的,一个人会喜欢很多人或者在允许的条件下拥有许多性伴侣,但是在当下最爱的只有一个人吧,而且这种喜欢比如贾宝玉同志,他不喜欢薛宝钗吗/当然他喜欢,但是他真正深爱的是林黛玉,那也是他生命中真正的爱人,他可能不太能容忍薛的缺点但他却会容忍林

  18. 博主最大的错误就是搞混了喜欢和爱的区别。
    我博爱,但最爱的还是爸妈家人;我欣赏一切有益的艺术品,但我最爱的还是自己的偏爱;我喜欢各种有魅力的异性,但我最爱的还是跟自己风风雨雨一起走做来的人。

  19. 真正的爱是让你爱的人做他(她)喜欢做的事情;嫉妒决不是爱,而是出于自私!
    如果他爱上别人,我会离开并且不再爱他.
    因为如果他爱我,就会顾及到我的感受不去招惹别的人,如果他爱上别的人说明他自私,未考虑我的感受,已经不值得我爱.
    我可以包容他别的缺点,但绝对不能容忍他爱别的人!让他做他喜欢做的事也得分是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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