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关系模式的决定因素

回顾人类婚姻制度演变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人类的性关系模式是由种族繁衍和生产力,两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的。
杂交到血婚制-演变的主要原因是生产力低下,人需以捕鱼和打猎为生,需要契约式群体合作才能生存。
血婚制到群婚制-演变的主要原因出于种族繁衍的考虑,避免血亲通婚产生低能儿及先天疾病。
群婚制到偶婚制-演变的主要原因出于种族繁衍的考虑,避免近亲通婚产生低能儿及先天疾病;同时,由于妻子在某种意义上成为男人的私有财产,男人不再太愿意与其他男人分享妻子。
偶婚制到专偶制-演变的主要原因在于生产力的明显进步,产生大量的财产,从而产生财产继承的概念。其中的关键是产生了财产直系继承法。
随着每个阶段人类性关系模式的确立,相应的法律、道德和习俗也就随之产生。
当人类没有意识到亲属之间的婚配会产生不良后代的时候,母子、父女、兄弟姐妹之间的性活动,则既不违法,也不会被视作乱伦。
当妻子是由购买、俘虏获得的时候,妻子就成了男人的私有财产,男人就不再愿意同别的男人分享自己的妻子。男人就有了要妻子保持贞操的要求。妻子不守贞操,或者男人同有夫之妇偷情就要受到惩罚。
当财产继承并不是那么重要的时候,男女之间就不一定是专偶关系,所谓贞操就无从谈起。男女之间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以至交换配偶都几乎没有障碍。
因为有了相当多的财产,有了继承财产的意愿,才有了财产直系继承法,进而有了专偶制。同时,生产力的发展也使人类生存不再需要群体式家庭,一对男女已经可以组成社会最基本的经济单位,而得以生存。专偶制要求男女双方以对方为唯一性伴侣。于是,在所有的专偶制社会里,都有一整套保护专偶制的法律、道德和习俗。
在某些社会,被抓到的通奸男女曾经面临被石头砸死,或者被“浸猪笼”的可怕结果;女孩子如果婚前失身,不幸被人发觉,而那个男人又不娶她为妻的话,唯一正确的做法就是自尽。为什么会产生这样严重的后果呢?根本原因在于,通奸是一个男人侵占了另一个男人的财产,而女孩子失身是本来可能属于另一个男人的财产被非法提前占用了;而且,那个女子事后怀孕的话,他的丈夫会有“肥水流到他人田”之忧。财产!财产!财产!
私生子的命运无论在东方或西方社会都曾经是悲惨的,他们一出生就有可能被父母遗弃,即使没有被遗弃,他们也始终低人一等。如果不是因为皇帝在婚姻里没有儿子,或者发生宫廷政变的话,皇位是不可能传给私生子的。其中关键是人们实在无法确定,他(她)究竟是谁的后代。关键还是财产!
几乎所有的专偶制社会都一致对女性的贞操有更严格的要求。推究其中原因,从根本上只有两个。第一,如果一位女性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男人有性关系,一旦有了孩子,就根本无法确认父亲,也就无法确认继承权。第二,妻子本身是由丈夫购买或俘虏所得,妻子成了丈夫的私有财产,当然不愿让别人染指。
因此,无论是我们的祖先,还是我们自己,可以同谁性交,可以同时有几个性伙伴,都不是凭空由神的旨意、人的抽象思维,或感情因素决定的,而是由当时人类的种族繁衍需要和生产力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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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关系模式的决定因素”的3个回复

  1. 本来就不应该有“婚外情”这一说!两个人之间出于自愿的性行为根本就不需要找冠冕堂皇的理由。是婚姻制度剥夺了人的自由。当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到现阶段,人们应该重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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