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婚的传说

摘录自:《中国古代性文化》作者:刘达临
在人类历史上,群婚与杂交延续了上百万年。对人类性交关系加以最低程度的限制,是禁止父母辈和子女辈性交,而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中,还保留着兄妹通婚(性交)。我们当然不能用现代的眼光去责备初民的这种状况,看这些问题要有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德国作曲家、文学家瓦格纳的歌剧《尼贝龙根》中有一句歌词是:“谁曾听说哥哥抱着妹妹做新娘?”马克思在1882年春季所写的一封信中,以十分严厉的语调批评了这句话,说这完全是用一种色情的语言来耸人听闻,而且是对原始时代人类两性关系的完全曲解。马克思说:“在原始时代,姊妹曾经是妻子,而这是合乎道德的。”
在我国湖南武冈、邵阳一带有这样一个流传的神话:在古代,有次洪水滔天,人们都被淹死了,只留下两兄妹,他俩为了蕃衍后代,所以同胞兄妹就结了婚,现在的人全是他们俩的后代。直到今日,当地人的祖先堂上所供奉的第一对祖宗,就是他们俩——东山老人和南山小妹。
比这个故事流传更广的是伏羲和女娲兄妹的神话,古代传说伏羲、女娲既是兄妹关系, 又是夫妻关系。 例如,《风俗通义》云:“女娲,伏希(羲)之妹。” 《春秋世谱》云:“华胥生男子为伏羲,女子为女娲。”卢仝《玉川子集·与马异结交诗》云:“女娲本是伏羲妇。”都说明了这个问题。
至于他们是怎样由兄妹而结为夫妻的,李冗的《独异志》中讲了这么一则神话:
有一次,下雨三日不停,洪水暴涨,人全淹死了,伏羲兄妹躲在一个葫芦瓢里,幸免于难。等到雨停水退,他们从葫芦瓢里走出来后,世界上已杳无人迹。一个仙人对他们说:“这世界上已没有人了,你们结为夫妻吧,不然人类要灭种了。”他们没有同意,因为过去听老人说过,亲兄妹不能结为夫妻。他们向前走去,一只乌鸦飞来,劝他们结为夫妻,他们很生气,砍下了乌鸦的头说:“如果你能接活,我们就结为夫妻。”刚说完,乌鸦的头与身又连在一起,呱呱叫着飞走了。可是伏羲兄妹仍不肯结为夫妻,继续向前走,又遇到了观音娘娘。观音娘娘劝他们结为夫妻,并说这是天意,他们不信,观音娘娘说:“你们各去一个山头,各燃一堆火,如果两股烟能合到一起,就说明天意要你们结为夫妻。”他们照做了,果真两股烟合在了一起,于是他们就结为夫妻了。
后来,他们生下了一个怪胎,是一个肉团。他们很难过,但观音娘娘教他们把肉团剁碎,撒向大地。他们把它撒在山岗上,就长出了瑶人;撒在平原上,就长出了汉人;撒在山边和圩边,就长出了壮人……
这个神话故事版本甚多,说法不一,但都是大同小异。它不仅记载在唐以前的汉文典籍中,而且有苗族、侗族、瑶族、傈僳族、彝族、水族、藏族、黎族、撒尼族、土家族、布依族、拉祜族、基诺族等中国少数民族中广泛流传。在这些传说中,人们既把伏羲、女娲看成是创世神,又把他们看成是人类的祖先和人类文化的创始者。伏羲、女娲像在出土文物上时有发现,如汉代的石刻、砖雕、帛画中常见伏羲、女娲像;隋高昌故址阿斯塔那墓室帛画上的伏羲、女娲手持矩和规,表明他们是人类文化的创造者;两尾相交,表明他们有性交关系,是人类的生育者。兄弟姊妹通婚的神话传说,是原始初民曾经存在过血缘婚的反映。

“兄妹婚的传说”的一个回复

  1. 垃圾,胡说!!!!!观音娘娘,是什么时候的事,女娲是造人之人,有人了以后才有修道为仙的人,楼主不要胡说了!!!!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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