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做人的底线

什么是做人的底线?对于这个问题,不同背景的人会有不同的答案。
台湾人可能要谈礼义廉耻;大陆人可能说八荣八耻;西方人可能会提普世价值观;源自于《圣经》各宗教的信徒们,应该会想到摩西十诫……
真是众说纷纭。但归结起来,不过是2500年前,孔子的一句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虽然不能称为放之四海而皆准,但作为做人的底线的指导却是十分简单明了。
你想要别人对你有礼;你首先要对别人有礼。你不喜欢被歧视;你首先不要歧视别人。你要求别人讲道理,守规则;你自己也要讲道理,守规则。你想要享受美好的环境;你自己首先不要破坏环境。你不想被杀;你也不要去杀人。你不想你自己,或者自己家的人被奸淫;你自己首先不要做这样的事。你不想被别人陷害;你就不可去陷害别人。你不想让你的家和财产被人夺去;你就不可去图别人的家和财产。你想要畅所欲言;你就不要试图封别人的口。你想要有自由;你就不要去侵犯别人的自由;你不想被冤枉,或者同人发生冲突时,想要有人为你主持公道;你就不要在自己强势的时候,仗势欺人,而是要同整个社会一起建立一个独立公正的司法体系……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仅是做人的最佳指导,还是一个社会是否公平正义的量尺。一个社会制度是否公平正义,就看它是否在任何情况下给弱者同等的机会,甚至在极端情况下对弱者提供适当的保护。比如说,在某个社会里,领袖一句顶一万句,平民却没有说话的权利;政府可以强拆平民的家,平民却不可以反抗;黑人给白人做奴隶; 黑人不享有与白人同等权利;城市子弟比农民子弟有更多的机会上大学;农村人不能享有城市人的福利……但凡把自己放在弱势的一边衡量一下这样的体制,就会明白这样的社会是没有公平正义的。
言归正传,为什么做人要有底线?
把眼光稍微放远一点,你就会看到-假如你今天早上在马路上吐了一口痰,说不定你下午就可能踩上别人的痰。假如你今天遇到张三,你是强者,你可以不讲道理、仗势欺人;明天遇到李四,你说不定就成了弱者,有理无法讲,有怨无处伸。假如这个月你是一位高官,在你的势力范围内,你的话就是法律;下个月比来了个比你更高的官,把你说的一切都推翻,你所能做的,就是赞颂他的英明伟大。假如你今天身为法官,可以不顾法律,随意判案,将罪不当死的人判做死刑;改天你或你的亲人也可能成为被告,由另外一个法官审理。假如你是白人,今年你生活在白人主导的国家,你歧视黑人;说不定明年你自己,或者你家里人却要去一个黑人社会生活。
可见,只有人人守住“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底线,并以这个底线来衡量、建立、修正所有的制度,才有可能从长远的角度,最大限度地保护每个人最起码的安全、财产和权利,无论你现在或者将来,是强势还是弱势。
如果有人首先违背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原则,该怎么办?
何建华强拆了贾敬龙的家,是首先突破了底线。在一个正常的社会,何建华应该首先遭到惩罚。如果按照美国法律,贾敬龙可以当场打死他,而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一个人用一切手段捍卫自己的家,在古今中外都是最正常不过的行为。然而,事发后,贾敬龙作为受害一方,在两年时间里,竟然投告无门,以致贾敬龙最后不得不以杀人手段报复何建华,令整件事走向最为严重的后果。这一切本来在每一个阶段都是可以避免的,如果何建华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做人原则;如果社会制度按照这个原则保护受害者和弱势方,并且所有的执行者都是按照这个原则履行他的职责。
只要一个社会的人和制度,不是按照“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原则做人和建立规则的,而是反过来,按照弱肉强食的丛林规则,强者通吃。那么类似贾敬龙的悲剧将一再发生,何建华们的人生也是建立在刀口、枪口、火山口上。
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难推断出:
人权 – 谁不想最大化自己作为人的权利呢?只要不妨碍到别人的同等权利;
自由 – 谁不想多一点自由,只要不妨碍到别人的自由;
平等 – 谁愿意天生低人一等呢?
民主 – 谁愿意别人替他做主呢?
宪政 – 只有人人都严格遵守一套保障前面四项权利和理念的基本规则,才能从规则上保证在所有关人身安全、财产、权利等重要方面,每个人都遵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不是让某些人或组织凌驾于其他人之上,为所欲为。
优秀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念,无论源于东方还是西方,都是殊途同归,都是人类文明的共同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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