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各国如何应对“艳照门”

来源:星岛环球网
香港艺人“艳照风波”,掀起了一场舆论“雪灾”。对此,《国际先驱导报》把目光转向西方国家和与中国一水相隔的日本。如果类似的事情发生在西方国家,又会是何种景象?
美国:散布艳照如同传递赃物
美国豪门艳女帕里斯·希尔顿的一段性爱视频,也曾经让美国的一些网站和报纸疯狂了一把。但是值得一提的是,这仅局限在美国某些媒体上,主流媒体是不会跟风炒作的,更不可能发生报纸天天头条报道这样的事情。
有一个例子很有说服力。2007年6月,美国微软—全国广播公司(MSNBC)的新闻女主播米卡·布热津斯基就拒绝播读希尔顿的八卦新闻,甚至掏出打火机要当场烧掉新闻稿。当然,布热津斯基的正统,丝毫不能掩饰美国色情大国的身份,但美国对色情商品有严格分级制并有年龄限制。
美国并没有明确的法律防范和打击网络色情,但侵犯到当事人隐私的话,就另当别论了。因为美国人向来崇尚自由,相关的立法会招致限制成年人言论和阅读自由的非议。因此,有关的立法也都是采用保护儿童及未成年人的名义。
香港“艳照风波”爆发以来,也在美国引起反响。美国洛杉矶的华裔执业律师日前相继发出警告,如有当地华人的电脑收到类似香港艺人艳照的画面,应立即删除。由于有关照片涉嫌被人盗窃得来,故照片属赃物。在美国透过网络散布照片便如同传递赃物,均属刑事罪行,最高可判囚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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