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夷所思的“性奴合同”

作者:沈志珍 来源:金羊网 2006-5-5
据美联社、《圣保罗先驱报》2日报道,美国威斯康辛州一名50岁商人竟然和自己的妻子在婚前签署了一份荒唐的“性奴合同”,合同规定只要他回到家,妻子就不准穿衣服。如果妻子违反“性奴合同”中的任何条款,都将受到严厉的惩罚。最近这名饱受折磨的妻子向丈夫提出离婚诉讼,索讨6000万美元的巨额赔偿。
据报道,现年50岁的凯文·J·安德森是美国威斯康辛州哈斯顿市的一名商人,他和现年45岁的妻子金伯莉·伊丽莎白·奥布里恩2000年2月在科罗拉多州阿斯彭滑雪胜地相识。安德森是有妇之夫,2004年3月,安德森和第一任妻子离了婚,并在2005年5月11日和金伯莉结了婚。
然而,作为安德森和前妻离婚的条件之一,金伯莉在2002年6月被迫和安德森签署了一份荒唐的“性奴合同”。据悉,这份“性奴合同”的标题叫做:《主人KJ和奴隶伊丽莎白·O的奴隶合同》,这份长达6页的荒唐合同上面写道:“这是一份100%的奴隶合同,主人和奴隶都同意这种关系,都接受和理解签署这一合同的后果。”“性奴合同”中搞笑地规定了“奴隶”需要履行的义务:“必须满足主人的任何愿望;必须同意任何时候都能让主人使用她的身体;必须按主人的要求穿主人选择的任意衣服;必须回答主人提出的任何问题;所有时候必须对主人充满尊敬;……”
这份荒唐合同还规定了“违反合同”的轻等、中等、高等3种等级的不同惩罚措施,惩罚力度从打耳光、夹耳朵到严重殴打不等,一些惩罚措施简直恶心得令人发指。
更让金伯莉做梦也没想到的是,安德森非但要求她完全履行这一充满羞辱的合同,并且还在婚后变本加厉地提出更加非分的要求,譬如安德森要求,只要他从外面回到家中,“奴隶”金伯莉就必须将身上脱得光光的,不准穿任何衣服。
由于金伯莉拒绝执行这份充满羞辱的“性奴合同”,她和安德森从结婚那天起就开始闹矛盾。安德森不但逼她履行“性奴合同”,并且还从精神和身体上多次虐待她,包括在她怀孕后逼她流产。由于金伯莉拒不履行“合同”,他们结婚不到4个月,安德森就威胁和她离婚。今年3月29日,忍无可忍的金伯莉也终于向伊利诺斯州库克县法庭提起了离婚诉讼,向丈夫索取6000万美元的巨额赔偿,其中1500万美元属于伤害性赔偿,另外4500万美元则是对安德森逼她签“性奴合同”的惩罚性赔偿。
目前这起匪夷所思的“性奴合同”官司案仍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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