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在其所著《政治学》中给奴隶下了一个定义,很精辟,引在下面:
(1) 任何人在本性上不属于自己的人格而从属于别人,则自然而为奴隶;
(2) 任何人既然成为一笔财产(一件用品),就应当成为别人的所有物;
(3) 这笔财产就在生活行为上被当作一件工具,这种工具是和其所有者可以分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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