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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结婚为何</title>
	<link>http://cn.nuangle.net/marry</link>
	<description>解读婚姻实质，探讨性关系、性道德、爱情、嫉妒的内涵, 寻求更符合人性的男女关系新模式</description>
	<lastBuildDate>Sat, 04 Sep 2010 06:34:25 +0000</lastBuild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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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我们的婚姻已经超脱了</title>
		<description>一枝独秀

——《婚姻保卫战》观感

最近怠于读书，却花了三天时间看电视连续剧《婚姻保卫战》，呵呵。
还好，里面的台词有些美感。很多感受也很生活，还有一点轻喜剧的味道，令人看得时候很愉悦。

电视剧看完了，最大的感触就是——我们的婚姻已经超脱了！

试想想，所有他们出现的矛盾，我们都不曾有。
总结了自己的一些经验，这里罗列一下，相信如果此种规则应用于电视剧中去，那么就不会有矛盾：

1、吵架不过夜，怎么着都得晚上解决，不留后患；
2、吵架不离家出走，实在说不到一起，就沉默；
3、任何事都得和对方直接沟通，善意的谎言如果揭露会引起误会或者不良后果，就直说，什么事，直接说直接解决，比绕圈子要好；
4、吵架不破坏家里的东西，第一会后悔，第二会导致吵架升级；
5、对方如果有自己的小感情了，可以互相倾诉，直接表达自己的困惑，取得对方的安慰和支持，或者在对方的帮助下灭了那小感情，或者纵容一下，再回归；
6、工作的权利原则上平等，但都有自我牺牲的精神，无所谓主妇煮夫，能者多劳；
7、放下一切，经常带老人孩子去散心，事业挣钱的事急不的，享受高于一切；
8、两人之间没有自尊，贱贱地爱才是真理，不求是非曲直，先道歉者为最高境界；
9、隔三差五地自由谈心，无需规则舒服，已把谈心当成了迫切的心理需要；
10、不看对方手机已成习惯，两人透明如一人，常常换带手机；
11、一直和老人住在一起，享受照顾与被照顾，家庭观念极强，曾幻想有能力买两套对门的房子，两家老人都归我们养，多安心，多幸福；
12、吵架不当孩子面……好些年没吵架了，有时候我高声说两句话也会被孩子认为我们在吵架，现在落得我一个暴躁妈妈的称号……

（关于吵架的规定，还是初结婚时定下的，现在早习惯成自然了，从不犯那些错。）

呵呵，这么想着，很幸福。
有时候想，只要心理沟通透明，性不独占，感情可以分享，就没有过不去的，夫妻就是万能胶粘在一起了，怎么能分开呢？
婚姻不用可以去保卫，只需自由顺意地去生活，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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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cn.nuangle.net/marry/?p=793</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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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剩女”过多 科威特为娶“二奶”提供帮助</title>
		<description>
    
    来源：法新社
   

    　　科威特国会议员25日在向国会提交的议案建议，科威特应当为男性公民娶第二位妻子提供帮助，以便解决该国未婚女子过多的问题。
    　　科威特国会议员费萨尔•杜维桑(音)表示，“这一议案旨在解决未婚女子过多的问题，鼓励寡妇或鳏夫同离婚的男女组建新的家庭。”
    　　此前，科威特已经有政策为娶一名妻子的男性公民提供价值4000第纳尔(1.4万美元)的“婚姻援助”，其中一半为对该次婚姻的奖励，另一半为免息贷款。
    　　杜维桑希望科威特政府能够为满足条件的娶两名妻子的科威特男子提供额外的援助。这些条件包括：准新郎必须取得现有妻子的书面许可才可以再次结婚，或者他们符合已丧偶或已离婚的条件。准新娘必须是寡妇、已离婚或身为至少40岁的从未结婚女子。
    　　报道称，科威特国会小组将对此提案进行审查，然后将其发送给国会进行审议，如果获得批准，这项提案将成为法律 </description>
		<link>http://cn.nuangle.net/marry/?p=792</link>
			</item>
	<item>
		<title>中国父母是如何把女孩子们逼成剩女的</title>
		<description>本贴转自猫扑网(mop.com) 

      在上海北京连续办了几场“剩女”讲座，就我看到的一些问题跟大家分享。首先，定义一下什么是“剩女”？我从来不认为结婚是每个人必需要做的事情，很多人是不需要也不适合结婚的，但是我很肯定的认为每个人此生都需要恋爱，都需要学会爱和被爱。跟媒体上鼓吹的“剩女”定义不同，我指的剩女是——有爱的意愿，可是因为消极等待的态度、不良的家庭教育、狭隘自相矛盾的择偶条件，与爱无缘的恨嫁女。来参加“剩女”讲座的听众里面，不乏30岁还没开始初恋的女人！在我身边也有若干个这样的女性，单从外表上看她们一切正常，但是当我深入她们的内心之后，我发现所有被“剩”的女人，都是有原因的。 

1、消极等待的态度 

      讲座一开始，我就问听众三个问题：找男人是你目前的头等大事吗？（一半人没举手）除了不做违法道德法律的事情，你愿意使用一切手段找男人吗？（只有一个人举手）你愿意为了找男人投入不要的时间、金钱和精力吗？（只有几个人举手） 

      你看，“剩女”们嘴上都会说我非常想找男人，但是面对这三个问题，她们大部分都是回答NO的。可见，她们并没有真正把找男人当做生活中的头等大事来对待。她们不想主动地去做任何事情，借口是爱情是需要缘分的。什么是缘分呢？如果你以为的缘分是你在地铁里被一男踩痛脚，抬头一看——哇，就是他！（电视剧常有的情节），那你恐怕要永远地剩下去了。我理解的缘分是，上天给了你一个机会，而你及时看到了他，抓住了他。有很多嘴上嚎叫着要男人的“剩女”，眼里根本看不见男人。我在一个女人居多的公司给剩女做培训的时候，我说我一进门就看到了三个还不错的男人，你们居然都说公司里没有男人。她们很好奇地问，在哪里啊？我告诉她们，是她们的IT人员。她们恍然大悟说，啊，他们是男人啊！她们从来不把男同事当男人。当我告诉一个行政经理，其实公司里就属她接触的男人最多，她怎么都不肯相信。我说，你的各种供应尚啊——维护电脑的、来装修的、家具公司的、物业、快递公司……都是男的。她惊呼，是啊，他们是男人啊。她从来不把供应商当男人。 

      男人在哪里？“剩女”们总在问。我到处都看到男人，而她们怎么都看不到男人。在北京日坛公园的悠季瑜加做讲座时，我在第一时间看到了一个外国帅哥，穿着白色瑜加服飘过去。要不是我在主持讲座，我早就跟过去了！我跟剩女们说，海，看，有帅哥，她们大部分都没看见。我在机场候机的时候，不看报纸，我看身边的人，看到好看的男人就多看他几眼，也有就因此搭上话的，换个名片。我工作的商务楼里很多公司，我常在电梯里看到不错的男人，我跟剩女同事报告了这个发现，建议她们以联谊的名义去认识他们，从交朋友开始做起。她们觉得这个主意很棒，可是没有一个人主动去做，都等着别人先去做，她们享受现成的。还有，原来跟别人约好要去参加一个社交活动的，仅仅因为下雨了、有点累了就懒得去了。永远有借口原谅自己不行动。最好用的借口当然是“工作忙，加班”。但是根据我的观察，剩女加班多正是因为没男朋友下班后没事做没地方可去，而越加班当然也就越没男朋友，恶性循环。 

      ATTITUDE IS EVERYTHING。我看到一个单身女的态度，我就能知道她在未来多久就能找到意中人。我一个女朋友以前28岁单身的时候很着急，但是她很积极，什么办法都愿意尝试。她跟我一起去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当大家自我介绍的时候，她说“我是XXX，28岁，未婚。”大家都笑了。大家也都认识她了。我看到有男人过来跟她搭话。几个星期以后，她跟朋友去打羽毛球，在那里碰上了她今天的老公。她并不很能打羽毛球，但是只要是能认识新人的地方她都去。 

      我以观察员的身份参加过很多次的单身聚会，发现很多单身女去了等于白去。她们都很会打扮，但是态度很恶劣！要么是双手抱在胸口，站在一边当壁花，跟谁都不主动说话，要么就是几个女生挤在一起，嘁嚓批评在场的男人，好象生怕他们听不见似的。 



2、不良的家庭教育，迟迟不能断奶 

   ...</description>
		<link>http://cn.nuangle.net/marry/?p=791</link>
			</item>
	<item>
		<title>一夫多妻对男人来说好不好？</title>
		<description> 
作者：英国《金融时报》专栏作家 蒂姆•哈福德 

亲爱的经济学家，

我生活在一个允许一夫多妻制、但男人大多只娶一个老婆的地方。我的一位朋友有两个老婆。有一次人家问他为什么娶俩，他调侃地说：“供应商更多就意味着竞争更激烈，为客户提供的服务更好。”通过直觉和观察，我知道，有两个老婆的人很少会过上“平静”的日子。作为经济学家，你会如何解释呢？

穆赫辛(Mohsin)，巴基斯坦

亲爱的穆赫辛，

你朋友正在展示一句老话的真谛：唯一比经济学家更危险的就是半吊子经济学家。他说得对的地方在于，事后他有可能享受到竞争带来的好处，但他没有考虑事前议价的问题。

事实上，大多数反对一夫多妻制的人根本不识数。一夫多妻制并不会创造额外的老婆，只会改变婚配机制。少数富裕或其它方面有吸引力的男人，每人会娶多个女人。这样，其他女人就处在供不应求的状态，在议价中占据强势地位。（在父权社会，在议价中占据强势地位的是这些女人的父亲们，但这并非一夫多妻制本身所致。）女人们得到了更多的选择：她们可与别人共侍一位百万富翁，也可以从地位较卑微的男人中选择伴侣——这些男人有许多一辈子也娶不上老婆，想必他们每个人都十分渴望讨女人欢心。

你朋友或许已找到一种办法来享受他的“双妻”婚姻，尽管我对此表示怀疑。聪明的女人会在嫁给一夫多妻者之前附加约束条件。你朋友肯定找到了办法来摆脱约束——要么他就是在隐瞒自己的痛苦。但有一点无疑是清楚的：他减少了对其他男人的老婆供应，让他们处在非常不利的地位。我不知道你到底为什么还认他作朋友。

译者/汪洋
 </description>
		<link>http://cn.nuangle.net/marry/?p=790</link>
			</item>
	<item>
		<title>英艾塞克斯女子与5千异性发生性关系</title>
		<description>
(博讯北京时间2010年8月14日 转载)
     现年25岁的英国金发女子妮基.李(Nikki Lee)夸称，她自16岁失去童贞以来，迄今已与5000名异性发生过性关系；而且无论身在夜总会、小巷、公园、戏院或青少年迪斯科舞厅，她随时可以来上一腿。 
    
     　　报道援引英国《太阳报》的消息说，在英国西南部的艾塞克斯(Essex)担任美容师的妮基会在红色小本子上详细记录每一次“炒饭”的过程，而且还为每一名男伴的表现评分。她说，“床上功夫最好的男孩，我会在一旁打上星号。我在18岁搬出去和朋友住，这段时间交手的对象将近有800人”。 
    
    　　21岁时，她记录有案的“床伴”达到了2289人。
    
    　　妮基说：“许多男人会在床柱刻下与他上床的女孩数目，我为什么不能有个记录得密密麻麻的小笔记本？”
    
    　　如果男人事后想跟她约会，她会留下假电话号码，因为她很少吃回头草。
    
    ...</description>
		<link>http://cn.nuangle.net/marry/?p=789</link>
			</item>
	<item>
		<title>中国离婚率十强榜</title>
		<description>中国离婚率十强榜：

北京——离婚率39%

上海——离婚率38%

深圳——离婚率36.25%

广州——离婚率35%

厦门——离婚率34.9%

台北——离婚率34.8%

香港特别行政区——离婚率33.8%

大连——离婚率31%

杭州——离婚率29%

哈尔滨——离婚率28%

 
另外一组数据显示：

目前，成都的离婚和结婚比率已经接近1：3，有的区（市）县离婚人数与结婚人数的比率甚至达到了近1∶2。

同时，因为婚外情的激增，20年间，上海的离婚率增加了20倍，上海离婚率的增加，原因主要是因为伴侣和他人发生性关系。
 </description>
		<link>http://cn.nuangle.net/marry/?p=788</link>
			</item>
	<item>
		<title>中国在同性恋问题上“起大早，赶晚集”</title>
		<description>李银河博客

担心被异己的文化所同化。人们对于与自己不同的文化往往采取不屑一顾的态度，而不至于残酷迫害它。 如果我们能够对这些历史遗产和文化传统善加利用，不仅可以改善中国的人权形象，而且可以为世界其他国家和人民做出妥善处理亚文化与主流文化关系的榜样，使我们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捷足先登，而不必在所有的事情上都跟在先进国家的后面，像个小学生。在这个方面，我们的确可以做别人的老师和先进，为什么不做呢？福柯早就把中国的性文化与古希腊、古埃及、古日本相提并论，认为我们有西方所没有的长处，我们为什么不当仁不让，对此善加利用呢？如今，我们在同性婚姻问题上不仅落后于美英加拿大这样的大国，而且落后于冰岛这样的小国，所以我说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是“起了大早，赶了晚集”。 
    近日，冰岛女总理与同性伴侣结婚并批准冰岛同性婚姻法案的事件轰动全球，不仅同性恋群体为之欢欣鼓舞，世界上所有宽容进步的人们都为之击节赞赏。她的婚礼恰好选在作为同性恋解放运动纪念日（1969年6月29日纽约石墙事件）的日子，世界各地的同性恋纪念游行似乎都成了贺喜的队伍。

    相比之下，我为中国的落后扼腕叹息，中国在同性恋问题上实在是“起大早，赶晚集”，在本来很容易争先的问题上却大大落伍。我国在近现代的落伍令国人痛心疾首，以致有些人认为我们在一切方面都“不如人”。其实，古老的中国文化有许多宝贵遗产，比如在对待同性恋的观念上，中国古代性文化与西方文化相比，就具有文化的优势。

    不少其他文化包括西方国家历史上都出现过严厉迫害同性恋者的情况，最极端的现象甚至有死刑。与西方社会相比，中国的社会环境、文化传统在同性恋问题上有自己的优势：在我国的几千年历史中，从来没有残酷迫害同性恋的记录；从未有人因同性恋活动被判死刑 (“文化革命”时期有个别例外，应按非常时期的特例看待，不具典型性)；公众舆论对同性恋一向比较温和。

    在我国四千年的历史中，正史和野史中都有关于同性恋现象的大量记载，更有脍炙人口的“余桃”(春秋)、“断袖”(汉代)、龙阳君(战国)、安陵君(战国)等历史人物和故事的记载。史载龙阳君为魏王“拂枕席”；弥子瑕与卫灵公“分桃而食”；汉哀帝与董贤共寝，董贤压住了皇帝的袖子，皇帝不忍惊醒他，“断袖而起”。后代于是以“龙阳”“余桃”“断袖”等语汇暗指同性恋现象。潘光旦先生遍查史书，考出“前汉一代几乎每个皇帝都有个把同性恋对象”这一史实。汉文帝宠幸邓通，赐给他开采铜山自铸钱币的权力，邓通因此富比王侯，成为中国历史上因“色”获益最多的男人。明清两代法律皆禁止官吏嫖妓狎娼，于是他们转向男童，寻找“替代性出路”。

    中国历史上不少小说中都有对同性恋现象的描写，如《红楼梦》《金瓶梅》等，更有《品花宝鉴》一书，完全是以描写梨园界的同性恋为主题的。近代我国称同性恋风气为“男风”，又称“南风”，因为这一风气“闽广两越尤甚”。男同性恋者互称契哥契弟；女同性恋者则结拜金兰。高罗佩也注意到清代对同性恋宽容、对异性恋反而严厉的态度：“当时的社会规矩对这些关系的公开表现 (男人手拉手在街上走，戏剧表演中出现娈童等) 相当宽容，反而把异性恋严格限定在私人生活的范围内。”他的观察是引人注意的。

    在我看来，造成目前中国社会对同性恋态度的历史和文化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第一，中国人大多没有宗教信仰，往往凭世俗的平常心和直觉来评价人与事，人们认为，同性恋既然不会伤害他人，就与他人无关，因此不会对同性恋有太严酷的看法；第二，中国文化强调生育价值，由于同性恋活动不会导致生育，所以容易被人忽视，不以为是什么严重的罪行；第三，这种态度也许同中国人的民族性格有关：中国文化源远流长，根深蒂固，因此中国人对自己的文化从来很有信心，从不担心被异己的文化所同化。人们对于与自己不同的文化往往采取不屑一顾的态度，而不至于残酷迫害它。

    如果我们能够对这些历史遗产和文化传统善加利用，不仅可以改善中国的人权形象，而且可以为世界其他国家和人民做出妥善处理亚文化与主流文化关系的榜样，使我们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捷足先登，而不必在所有的事情上都跟在先进国家的后面，像个小学生。在这个方面，我们的确可以做别人的老师和先进，为什么不做呢？福柯早就把中国的性文化与古希腊、古埃及、古日本相提并论，认为我们有西方所没有的长处，我们为什么不当仁不让，对此善加利用呢？如今，我们在同性婚姻问题上不仅落后于美英加拿大这样的大国，而且落后于冰岛这样的小国，所以我说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是“起了大早，赶了晚集”。

 </description>
		<link>http://cn.nuangle.net/marry/?p=787</link>
			</item>
	<item>
		<title>“剩女”与单身浪潮</title>
		<description>李银河博客  

       最近，常常见到一个新词：“剩女”，意思是指挺大年龄还没把自己嫁出去的女人。这个词语的出现在我看是源于传统社会习俗的一种古老的恐慌。

所有的家庭中有四分之一是单身家庭。在这样的社会中，所谓“剩女”和“剩男”的压力就小了许多。与此同时，社会对婚姻之外性活动的规范必定会变得松弛，而不是像传统社会中那么严厉（直到1997年新刑法取消流氓罪之前，我国一直实行对所有婚姻之外性活动实施严厉惩罚的法律）。 个人选择的改变则指从人人都选择婚姻改变为一部分人选择过单身生活。如果你一定要选择婚姻，那么可以去碰运气（爱情常常要靠碰运气），也可以降格以求；如果你不一定选择婚姻，那么就不要去受“剩女”一类过时的称呼的打扰，自己一个人快乐地享受丰富多彩的生活吧。
       在传统社会中，女人大多不参加社会生产劳动，从做小姑娘时就开始等待出嫁，嫁人之后专业相夫教子，操持家务，直至终老。在传统社会中，女人最大的恐惧莫过于嫁不出去，终身做老姑娘。社会上流传着各种关于老姑娘的恐怖故事，什么没有人要呀，孤独寂寞呀，心灵扭曲呀，不一而足。总之，做老姑娘似乎是女人最最恐惧的噩梦。到今天还是这样，“剩女”这个时髦新词就隐隐地透出了这种古老的恐惧。

       然而，时代不一样了，女人的生活故事也发生了戏剧性的改变。现在，不但几乎所有的女人都会有一份工作，会挣到足够养活自己的钱，还能抚育孩子，供养老人，有少数女人的收入甚至超过男人——当然，整体地看，女人挣钱还是少于男人，平均工资大约为男人平均工资的70%。在校女大学生的比例正在逼近50%，高考状元里女生的比例早就超过了男生。在这个对于女性来说是全新的时代，嫁不嫁得出去的致命性大大下降了，从大问题变成了小问题，至少不再是生存问题，而是仅仅牵涉到生活质量和生活方式的问题了。

       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还会有一批素质较高的女性在婚姻市场中“剩下”来呢？社会学统计表明，主要的原因在于人们的择偶习惯：在婚姻市场上，男人往下找，女人往上找，甲男找乙女，乙男找丙女，丙男找丁女，于是剩下来的就是甲女和丁男，俗称“甲女丁男”现象。由于同样的原因，山区的女人往平原嫁，平原的女人往沿海发达地区嫁，郊区的女人往市区嫁，最终形成一批城市中的“甲女”与边远贫困地区的“丁男”被婚姻列车甩下的局面。如果不是这样，我们无法解释在出生婴儿性别比（每100名女婴相对于男婴的数目）高达120的情况下居然在婚姻市场上还会有女人剩下来这种奇特的现象。城市高素质“剩女”的对应物是边远贫困地区的“光棍村”以及大批连弱智女子也娶不到的贫苦男人。

最近，常常见到一个新词：“剩女”，意思是指挺大年龄还没把自己嫁出去的女人。这个词语的出现在我看是源于传统社会习俗的一种古老的恐慌。 在传统社会中，女人大多不参加社会生产劳动，从做小姑娘时就开始等待出嫁，嫁人之后专业相夫教子，操持家务，直至终老。在传统社会中，女人最大的恐惧莫过于嫁不出去，终身做老姑娘。社会上流传着各种关于老姑娘的恐怖故事，什么没有人要呀，孤独寂寞呀，心灵扭曲呀，不一而足。总之，做老姑娘似乎是女人最最恐惧的噩梦。到今天还是这样，“剩女”这个时髦新词就隐隐地透出了这种古老的恐惧。 然而，时代不一样了，女人的生活故事也发生了戏剧性的改变。现在，不但几乎所有的女人都会有一份工作，会挣到足够养活自己的钱，还能抚育孩子，供养老人，有少数女人的收入甚至超过男人——当然，整体地看，女人挣钱还是少于男人，平均工资大约为男人平均工资的70%。在校女大学生的比例正在逼近50%，高考状元里女生的比例早就超过了男生。在这个对于女性来说是全新的时代，嫁不嫁得出去的致命性大大下降了，从大问题变成了小问题，至少不再是生存问题，而是仅仅牵涉
       解决的办法无非是两个层面的改变：一是社会规范的改变，二是个人选择的改变。

       社会规范的改变是指改变所有的人都必须进入婚姻的社会习俗。在北欧国家，所有的伴侣当中大约只有一半进入婚姻，进入稳定长久的一对一关系，另有一半人保持单身或同居关系，会比较频繁地更换伴侣；在美国和法国，所有的家庭中有四分之一是单身家庭。在这样的社会中，所谓“剩女”和“剩男”的压力就小了许多。与此同时，社会对婚姻之外性活动的规范必定会变得松弛，而不是像传统社会中那么严厉（直到1997年新刑法取消流氓罪之前，我国一直实行对所有婚姻之外性活动实施严厉惩罚的法律）。

   ...</description>
		<link>http://cn.nuangle.net/marry/?p=786</link>
			</item>
	<item>
		<title>为什么不幸福</title>
		<description>为什么这么多的人觉得不幸福，婚姻失败或者成了鸡肋？除了婚姻本身的弊端外，关键还是在于人心。

人本质是自私的。一个人几乎不可能无私地爱别人。多数有爱心的人，是把爱别人作为一种需要，从而得到自身的满足。这样的人本来就很少，而能够懂得并且有能力施爱的人就更少了。另外，这世上大多数人看重的往往是外在而非内在，物质而非心灵，形式而非内涵。然而，只要一个人能够吃饱、穿暖，有地方睡好，真正能够令这个人能够幸福的是内在的东西。这一点恰恰被大多数人忽视了。两个人长期在一起，需要在价值观、思想、性格、性爱、情趣、生活习惯、品味上和谐，才能幸福。而这样的两个人要遇到一起的机会本来又是很小。

大多数的婚姻是注定要失败的。首先，婚姻中的双方往往本身都不是有爱心的人，并且有能力去爱的人，。其次，选择对象的条件往往以外在条件为主-外表、钱财、年龄。婚姻本身就是一个形式的东西，是一个金丝鸟笼。它将两个人罩在一个小天地里，用现实生活的种种问题考验他们。只要婚姻中的一方对对方某些方面，甚至是多方面的内在不满意，双方的内心又擦不出火花，他/她就只能在离婚或者忍受中度过余生。富有和美丽就成了中看不中用的东西。

将普遍的缺乏爱心，对外在的注重和婚姻这个金丝鸟笼，三样东西绑在一起，幸福婚姻就成了童话。
 </description>
		<link>http://cn.nuangle.net/marry/?p=785</link>
			</item>
	<item>
		<title>关于男女关系的50个赤裸写照</title>
		<description>
1、男人第一次和女人上床很难，以后越来越容易；女人第一次和男人上床很容易，以后越来越难 

2、男人赚钱后想和老婆离婚，男人赚不到钱老婆想和他离婚。 

3、“你还爱我吗”这句话女人会在第一次和男人接吻、第一次被男人抚摸、第一次和男人上床、男人赚到第一笔钱的时候各问若干次。 

4、“你还爱我吗”这句话男人一般会在第一次接吻未遂、第一抚摸对方未遂、第一次和对方上床未遂、事业进入低谷时各问若干次。 

5、结婚前男人借钱也要让女人吃好，结婚后女人借钱也要让男人吃好。 

6、男人有外遇体现在工作越来越忙，女人有外遇体现在做的菜越来越咸。 

7、女人对你说“讨厌”的时候表明她喜欢你，男人对你说“讨厌”的时候他是真的讨厌你。 

8、传统的男人结婚前很清纯，结婚后开始乱搞；现代的男人结婚前乱搞，结婚后变得老实。 

9、传统的女人生孩子前很老实，生完孩子开始想入非非，现代的女人生孩子前想入非非，生完孩子后变得老实。 

10、家里没钱的时候男人喜欢记帐，家里有钱的时候女人喜欢记帐。 

11、男人和老婆的关系再差，他和岳母的关系也是好的；女人和老公的关系再好，她和婆婆的关系也是差的。 

12、男人没赚到钱时女人着急，男人赚到钱时女人后悔。 

13、男人把女朋友托付给自己的哥们照顾，最后女朋友成了哥们的老婆，哥们照当；女人把男朋友托付给姐们照顾，结果姐们成了男朋友的老婆，姐们也当不成了。 

14、男人OO-XX的时候想的一定不是自己的老婆，女人则是想自己的老公。 

15、失败的男人喜欢和别人比老婆，成功的女人喜欢和别人比老公。 


16、男人违章停车被罚款会和pol.ice吵一架，女人在一边劝；女人违章停车被罚款会和身边的男人吵一架，police在一边劝。 

17、男人最大的烦恼是钱太少，女人最大的烦恼是钱太多。 

18、男人最喜欢买而又最无用的东西是笔记本电脑，女人最喜欢买而又最无用的东西是鞋子。 

19、男人善于发现老婆的缺点，女人善于发现老公的优点。 

20、男人有外遇是因为早有欲谋，女人有外遇是因为苦闷寂寞。


21、男人有情人叫征服，女人有情人叫愚蠢。 

22、男人主动吻女人是突发事件，女人主动吻男人是预谋事件。 

23、四十岁前女人有换老公的想法，四十岁后男人有换老婆的行动 

24、男人善于发现别人老婆优点，女人善于发现自已老公优点。 

25、男人和女人在车里吵架生气，如果是女人开车她会猛踩刹车，如果是男人开车他会猛踩油门

26、男人有钱首先换手机，然后换汽车，然后换房子，最后才换衣服；女人有钱则刚好相反。 

27、男人学英语是为了证明自己很行，女人学英语则证明自己已经不行。 

28、最穷的男人买菜也不讲价，最有钱的女人买菜也要讨价还价。 

29、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女人的支持，成功女人的背后都有一堆男人的支持。 

30、女人最恨的男人是陈世美；男人最喜欢的女人是潘金莲。 

31、男人看女人，恋爱时最漂亮，结婚后最普通，离婚时最难看，离婚后又变漂亮；女人看男人，恋爱时最诚恳，结婚后最无聊，离婚前最虚伪，离婚后又变诚恳 

32、对于男人来说，最漂亮的女人是得不到的女人；对女人来说，最潇洒的男人是已经拥有的男人。 

33、再聪明的女人在自己的相貌上也是糊涂的，再愚蠢的男人在女人的相貌上也是清醒的。 

34、女人总是平时怕男人色，上床又嫌男人不色；男人总是平时嫌女人骚，上床又怕女人不骚。 

35、男人最尴尬的事情是老婆喝多了缠着自己的朋友；女人最尴尬的事情是老公的朋友喝醉了缠着自己。 


36、在猫扑上看到一个挺有意思的。女人对男人说“我知道自己其实不漂亮”时，男人绝对不要表示同意；男人对女人说“我其实很失败”时，女人绝对要表示反对。 

37、离婚时不要财产的男人，一定不是好男人；离婚时不要财产的女人，一定是好女人 

38、男人送女人胸衣，表示想建立爱人关系；女人送男人内裤，表示已经有了爱人关系。 

39、女人因为愚蠢而善良，男人因为善良而愚蠢。 

40、女人单位发了一千块钱，她会告诉男人发了一千块钱，告诉自己的朋友发了五百；男人单位发了一千块钱，他会告诉女人发了五百，告诉自己的朋友发了一千五。 


41、在家里最不怕老婆的男人也不敢顶撞岳母；在家里最怕老公的女人也敢顶撞婆婆。 

42、女人攒私房钱是为了将来花在老公身上，男人攒私房钱是为了将来花在其他女人身上。 

43、男人面对一群女人的时候，不要讨论相貌问题；女人面对一群男人的时候，不要讨论财富问题。 

44、女人最喜欢的听男人说另一个女人很难看；男人最喜欢听女人说另一个男人很失败。 

45、女人安慰女人时往往说自己很惨；男人安慰男人时往往说另一个男人很惨。 

46、男人最傻的时候是第一次穿西装上班的时候，女人最傻的时候是第一次穿吊带裙上街的时候。 

47、美女喜欢称赞其他女人的衣服漂亮，有钱的男人喜欢吹捧别的男人收入高，最后的结果是把话题引到自己身上。 

48、海归男人对中国人说中国话时也要加进几句英语；海归女人对老外说英语时也有几句中国话。 

49、男人读到博士是因为智商低，女人读到博士是因为情商低。 

50、男人撒谎是种习惯，女人撒谎是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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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cn.nuangle.net/marry/?p=784</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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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知识“剩女”的困惑</title>
		<description>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 谁谁谁 

女作家潘向黎的新小说《穿心莲》讲的是一个经济独立的知识女性当小三的一段经历。只不过，这个“小三”不像《蜗居》中的海藻，图的是对方的房子和手机，她是非主流小三，图的是和对方在一起的感觉。而据我对身边类似人群的观察，追寻这种“感觉”则是自视甚高的单身知识女性的通病。

对她们来说，爱情是一种难以言喻的默契和愉悦，需要用近乎虔诚的态度来应对，就像爱茶的人喝极品茶时需要焚香洗手的仪式一样。在《穿心莲》中的女主人公看来，生活就是愉悦的清淡——面对面的交谈，或者是电子邮件的书信交谈，谈美感，谈艺术，或者谈一种抽象感觉，双方能够用恰到好处的语言把这种感觉形容出来则是恋爱中的巅峰时刻。谈到高兴时，女主人公为了证明自己并非不识人间烟火，也会亲自下厨做几道土豆烧牛肉、虾仁炒蛋之类的菜，这时，她可以和男主角谈一谈做菜的火候和家常菜配料的使用。即便谈柴米油盐，也谈得很有美感。

因为职业体面，经济独立，把爱情视为神坛供品而不是换取金钱的手段，这些知识女性大多有道德上的优越感，即便在破坏别人婚姻的时候，也可以挟爱情的大旗堂而皇之地进攻，置对方的妻子于道德弱势。但她们同样有恋爱中智商下降的迹象：这位让自己心动的已婚男子还没向旧人告别，就迫不及待地奔向新人。面对这种取舍难断的劣根性，知识女性们通常采取选择性失明。

如果说把爱情神圣化是知识女性落单的重要原因，那么过于强调人格独立、精神自由则是她们很难与爱人相处的最大障碍。书中的知识女性在和前男友同居时，居然自己买了房子也没告诉人家一声。我有一位类似的女朋友则担心，若是结了婚，还会有一个人在家里呆坐的时间吗？可是，尽管如此强调独立，她们还是和所有女性一样，期望找一个各方面都优于自己的男性。这似乎是对她们坚持的“两性平等”原则的最大讽刺。

此外，知识女性是不屑于使用女人特有的武器的，比如：撒娇、耍赖、哭闹等等，她们更期望通过自己的气质和知性来赢得感情，并在感情出现问题时，冷静而高贵地给它一个送别的目光。就算内心万般不舍，也绝不会放低姿态去求和。这种近乎残酷的冷静与理性或许有助于事业的稳步提升，却会让个人生活高贵而冷清。

事业上成功的女性中，有不少是这样的知识女性。如果她们还期望有个温暖的家庭生活，或许她们应该向男同事取取经，放下高贵的尊严，学学那些活得其乐融融的“妻管严”们. </description>
		<link>http://cn.nuangle.net/marry/?p=783</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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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分居伴侣与周末夫妻</title>
		<description>来源：李银河博客

前些时去访问匈牙利，与匈牙利的社会学同行座谈时，听他们讲到匈牙利人的婚姻状态，很是诧异。目前在匈牙利，在适宜结婚的人群中，只有一成多的人进入婚姻，剩下的人分为三大群体，一群是独身者，另一群是同居者，还有一群被称为LST（英文分居伴侣live separate together的简写）。目前，在中国的大城市也出现了一种“周末夫妻”现象，这一现象又被叫做“婚内单身”，与匈牙利的分居伴侣相似。它指的是夫妻两人同城相处却各有住处，定期相聚，分居的原因不是不可抗的客观原因和感情矛盾，而是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 

这种现象之所以使我们感到怪异、匪夷所思，主要的原因在于我们长期生活在关系模式单一的社会当中，一夫一妻同居一室，然后加上一个孩子，直到终老。大多数人曾经是这样生活，正在这样生活，也将终身保持这种生活方式。然而，正如福柯有一次说：我们拥有一些人际关系的模式，比如说婚姻关系、家庭关系，但是我们所拥有的人际关系的类型少得多么可怜啊。其实人性是无限丰富的，人和人之间的差异是无限丰富的，人民群众有无限的创造力，分居伴侣或周末夫妻就是他们自发创造出来的一种新的人际关系模式，一种新的生活方式。这也是正在中国和世界其他地方发生的人际关系的多元化趋势的一种反映。

    现代都市生活中的人际关系模式与传统社会相比发生了极大的改变：人们对计划生育、人工流产、离婚、婚前性行为、同居和同性恋有了更高的接受程度。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结婚率从瑞典和丹麦开始下降，波及英国，70年代传到美国和西德，再后是法国，同居率和离婚率上升，三分之一的婚姻以离婚告终。在美国，离婚率高达50%。在北欧国家，所有同居的对子中，有一半是非婚同居。同性婚姻或合约婚姻在各个发达国家陆续得到法律的认可。周末夫妻或婚内单身正是全球范围内的人际关系多元化趋势的表现之一。

这种发展趋势反映在理论上就是人际关系的多元论。人际关系的多元论日益被世界和中国的人们所理解和接受。人际关系的多元论主张按照人性的需求和感觉来表达自我，拒绝任何单一的固定的表达方式。它的核心原则是这样一种新的理念，即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是健康的和自然的，而不是病态的、邪恶的或者错误的。

人际关系的多元论表达了人对生活方式的丰富多彩的需求，它不断地拒绝被分类定型，不断地脱离所有的特殊认知和固定事实。反对生活方式和人际关系的单一模式的实践是一个自由对禁制的反叛，它反对将生活方式和人际关系正规化、单一化、定型化。

人际关系的多元论的理论基础来自人性的多元，来自人际关系的无限可塑性。人际关系的多元论告诉我们，人性是丰富多彩的，而不是单一的，许多不同的生活方式都可以是好的，每一个人和所有的人的生活方式都可以是好的。

人际关系的多元论的中心思想是对不同生活方式、不同的做人方式以及对每个人追求自我目标的尊重，是将民主原则运用于个人领域，而一个民主社会的首要条件就是培养人们对各种价值观的兼收并蓄的宽容态度。经过这十多年的变迁，人际关系的多元文化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接受，它将为我们带来一个自由、民主和健康的多元文化的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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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cn.nuangle.net/marry/?p=782</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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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最后的严刑峻法</title>
		<description>来源：李银河博客

    昨天一整天，采访电话一直没断，因南京换偶案宣判，马尧海被判三年半，这是近三十年来唯一的一起因换偶判罪的案例。

    目前我国涉性的法律有两大类六项。两大类是按有无直接受害人来划分的：强奸、奸淫少女和侮辱妇女这三项罪名是有受害者的性犯罪；聚众淫乱、卖淫和淫秽品三项是无受害者的性犯罪。在我看来，我国有关性犯罪的法律中，有受害者的犯罪的法律条文问题较小，而无受害者的犯罪的条文问题较大。其中，数聚众淫乱罪问题最大。

    文革结束后，遗留下来的严刑峻法经过清理删改，拨乱反正，基本上全都废止了。在1997年，新版刑法最终取消了反革命罪和流氓罪，使公民不会再因为一些自愿的没有伤害他人的言论和行为受到惩罚，大大改善了我国的人权状态，使公民的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比过去安全多了，不会动辄得咎，人们的公民权利意识也在提高。

    聚众淫乱罪是文革遗留下来的最后的严刑峻法，它原本是流氓罪的一个组成部分，30年前，换偶案处置极为严厉，首犯死刑，从犯无期徒刑和15年徒刑。流氓罪惩罚的不仅是多人性行为，而且包括所有婚姻之外的性行为（典型案例是一女子与多位男性发生性关系从而获刑）。1997年取消流氓罪后，婚姻之外的性行为不再入罪，但是三人以上性行为仍需入罪，这就是聚众淫乱罪要惩罚的行为。

    马尧海案充分暴露出聚众淫乱罪的荒谬与过时。公民出于自愿在隐私场所完全不伤害他人的私下行为，无论多么违反习俗，都不应当动用法律手段来加以管束和惩罚，这是现代社会的共识。在我们这个正在现代化道路上飞奔的国度，这个法律显得多么原始、落后和野蛮！中国现在已经不再是那个人人拖着大辫子的野蛮落后的国家啦！让我们共同努力，改变这最后的严刑峻法，割掉这根丑恶的辫子！

    我们的目标是：第一，支持马尧海上诉改判无罪；第二，呼吁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取消聚众淫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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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cn.nuangle.net/marry/?p=781</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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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关于男女双重标准</title>
		<description>来源：李银河博客

       在我们这个持续了几千年的男权制社会中，在性规范上盛行男女的双重标准。这个双重标准用通俗的语言来表述就是：男人的性活动越多越好，女人的性活动越少越好。

       对男人的性活动，人们永远给予正面的评价，如果一个男人有很多性经验，那只能说明他有钱、有权、有闲、有魅力甚至是身体好；对于女人的性活动，人们却永远给予负面的评价，如果一个女人有很多性经验，则说明她轻贱、放荡、不知廉耻，人们会无情地将她唾弃，就像对待木子美那样。

       在一桩明明是双方都受益、都喜欢、都自愿实行的行为中，传统的观念却认定一方受益另一方吃亏，这就是性行为的赚赔逻辑。男权社会盛行了几千年的赚赔逻辑认定，在性行为中，男方是赚，女方是赔。男人要是搞了一个女人，他就是赚了；女人要是搞了一个男人，她就是赔了。由于所有的人都这样想，而且这样想了太长的时间，这个赚赔逻辑已经成了天经地义，已经成了不争的事实。

       赚赔逻辑的形成根源在于，女人曾经是男人的私有财产，并不是一个独立于人世间的个人。买卖婚姻的实质就是男人花钱买女人，买来的东西当然是属于他的财产，要好好地看管，不能让别人抢去、偷去。所以女人失贞才是吃亏，才是赔钱，才是被别人占了便宜去。

       赚赔逻辑的巩固在于持续千年的不断强化的守贞教育，这个教育是由政府直接实施的。如果一个女人婚前失身而自裁；如果一个寡妇丧夫守节而不再嫁，政府会将她封为节妇烈女，不但会立贞节牌坊，还会记入史册。在二十四史中，满篇都是男人的事迹，很少出现妇女，烈女传在被历史记载的女性当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在全世界，由政府表彰如此隐私的个人行为的做法是极为罕见的。

       历经千年这样强化的教育持续下来，在我们的社会中，在各类性活动的指标中女性总是低于男性，就毫不奇怪了。无论是婚前性行为比例、婚外性行为比例、一夜情比例、商业性活动（买春）比例、淫秽品消费比例，永远是女性低于男性。男人体验过性快感的几乎是百分之百，而中国女人当中有26%从未体验过性快感。我们听说过某大学对少女进行婚前守贞教育，但是没听说过对少男进行同样的教育；我们听说过某大学的女生发起过“青春无瑕少女团”，宣誓保持婚前童贞，但是没听说过男生成立“青春无瑕少男团”，做同样的宣誓。在全国妇联几年前所做的一次贞操观念调查中，当被问到“贞操与生命哪个更重要”时，竟然有超过80%的农村妇女选择了“贞操更重要”。而从来没有人问过男人同样的问题。这只能说明，我们社会提倡的贞操是片面的贞操，它只是性活动中男女双重标准的一个注脚。

       性活动中的男女双重标准是对女人的压迫，它使女性压抑自己的欲望，憎恨自己的身体，最严重的是，它使女人丧失了自己作为一个人的独立和自由的感觉，不敢去追求快乐，只能麻木、压抑地生活。

 ...</description>
		<link>http://cn.nuangle.net/marry/?p=779</link>
			</item>
	<item>
		<title>李银河：公权力干涉私生活 如何避免是大课题</title>
		<description>来源：深圳新闻网-晶报

本文导读：今年3月2日，李银河曾经通过人大和政协委员向两会提交提案：建议取消“聚众淫乱”罪。引起舆论哗然。昨日，晶报记者对李银河进行了专访。

　　公权力干涉私生活


　　如何避免是个大课题


　　社会学家李银河接受晶报记者专访


　　马尧海成为公众关注的人物后，先后有李银河、方刚等著名学者发表文章，对他进行声援。性社会学家李银河旗帜鲜明地在博客里提出：“世界各国大都没有惩治换偶活动的法律，因为这类活动并没有超出多数社会约定俗成的性活动三原则：自愿，隐私，成人。此类活动没有受害人（不是强奸和猥亵），甚至没有受损的社会关系（婚姻）。如果说一般的婚外性关系应当受到违反婚姻道德的指责，那么换偶活动连婚外情的破坏级别都达不到，因为它是夫妻共同商议的结果……不夸张地说：惩罚换偶的法律不仅伤害了当事人的基本权利，而且是冒天下之大不韪。由于经济发展迅速，我们中国的形象现在在世界上越来越正面，富裕，文明，人民有尊严；而惩罚换偶则将大大给我们国家的形象抹黑，好像我们还是一个不开化的野蛮国家。爱国的朋友们，大家起来保护国家的形象，保护涉案人员的人权。”


　　今年3月2日，李银河曾经通过人大和政协委员向两会提交提案：建议取消“聚众淫乱”罪。引起舆论哗然。


　　昨日，晶报记者对李银河进行了专访。


　　晶报：自愿，隐私，成人。这三个原则是谁提出来的？“世界各国”是说所有国家么？


　　李银河：是我根据国内外的各种性学著作总结出来的，我认为是一种普适的原则。我没有一一研究过世界上所有国家有或没有这法律，但据我所知，在欧美等文明国家，都没有这样的法律和罪名。


　　晶报：您说换偶活动连婚外情的破坏级别都达不到，怎么理解？
李银河：婚外情是要背着丈夫或妻子的，既然要背人就难免欺骗。这是有违婚姻承诺的。欺骗最终又会伤害两人之间的信任根基。而换偶是两人商量好的。根据我的研究，夫妻关系如果不是特别好，根本不可能商量好，根本不可能进行换偶。


　　晶报：马尧海所在的换偶群体中，很多人受过这样那样的感情伤害。您觉得感情伤害和最终成为换偶者有关系么？


　　李银河：我认为关系不大。上世纪欧美性解放运动期间，有2%—3%的夫妻尝试过换偶。我不认为他们都受过感情伤害。我觉得受过情感伤害是个别现象。


　　晶报：有人提出，换偶的人们虽然没有伤害别人，却伤害了社会善良风俗，也应该为法律所禁止。您怎么看法律和“风俗”的关系？


　　李银河：法律，尤其是刑法，一定要和风俗划清楚界限。风俗是随着时代变化而变化的，不一定是正义合理的，解放前，有的偷情的会被“浸猪笼”，现在看起来，大家都觉得很荒谬啊。异性恋曾经是风俗，那3%—4%的同性恋也曾经不被接受。可现在不是也有同性恋敢于举办婚礼了么？在欧美还有高官和同性恋人高调亮相。所以法律是法律，风俗是风俗。不能因为一个人违反社会风俗就把他抓起来甚至起诉。


　　晶报：很多网友觉得自己一生都不会参加换偶，因此也不关心换偶的人会受到什么处理，您怎么看这种心态？


　　李银河：换偶的是少数人，但少数人群很多啊，很多人都可能成为少数人群的一部分。关键不在于人群多少，而在于法律对不对，法律的出发点对不对。如果因为是少数人大家就不关心，那么下一次，你也有可能成为少数人中的一个，并受到伤害。我们应该从公民权利的角度出发，维护公民的权利，尽公民的义务。


　　晶报：您怎么看1997年从流氓罪到聚众淫乱罪的变化？


　　李银河：这在当时绝对是个进步，流氓罪的范围比聚众淫乱罪宽多了，一名女性和多名男性发生性关系都算，木子美要是出在1997年前，都有可能进去。这个变化是进步，但进步得不彻底，到今天，我觉得这条法律的修订已经落后于时代发展了。
晶报：您觉得公权力不应该介入换偶？


　　李银河：是啊，我觉得事实上这个问题可以往大了说。换偶是一个很私密的事情，偷偷进行的，公权力却非要介入，有很多事情与这个类似。比如暴力拆迁，侵犯别人的私有财产，再比如非法闯入别人的住宅，侵犯别人的私人空间。这个事件中，公权力介入的是别人的私人生活。公权力到底应该做什么，能做什么，哪里是个界限？如何避免公权力干涉私生活，我想这是个大课题。晶报记者 王恒嘉


　　李银河


　　中国第一位研究性的女社会学家，著名作家王小波之妻。1952年生于北京。美国匹兹堡大学社会学博士。1999年被《亚洲周刊》评为中国50位最具影响的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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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cn.nuangle.net/marry/?p=780</link>
			</item>
	<item>
		<title>宁做三奶，不嫁穷人</title>
		<description>作者： 猜火车


我出生在北方一个很偏僻的农村，很多人会说农村有什么不好，那是您没有见过真正的农村！因为没有公路，那个村庄离最近的汽车站也要二十公里左右，进出村以前都是靠走，后来依赖自行车。村里的街道同样是坑洼不平的土路，晴天风一吹一身土，雨天出门一身泥，并且泥浆里还有随处可见的牛粪、马粪、驴粪、猪粪、羊粪和鸡鸭粪便等，因为在哪里牲畜没有圈养的习惯，并且排便都要赶到大街上，怕脏了自家的院子。村里的人一年到头几乎没有吃过新鲜的蔬菜，因为哪里的土地只生产萝卜和白菜，当然还有红薯，如果红薯也算蔬菜的话。所以他们只能吃腌萝卜和腌白菜，别跟我说为什么腌不炒呀，谁都知道炒的比腌的好吃，但为怕费油他们轻易不炒菜，除非过年或者家里来了亲戚。我是到了大学才在食堂里吃了生命中的第一根油条。医疗保障就更别说了，象我的爷爷，生病了只能等死，因为没钱看病。后来终于送到医院了，差两块钱的医药费医生就不给开药，那还是国营的卫生院呢，我们全家人都给医生跪下了还不行，只能眼睁睁看着爷爷死在了医院里。真别告诉我农村在发展，至少我小到现在近三十年了还没有看到我出生的那个村庄有任何变化，我不知道有生之年我能不能看到。 

我出生在70年代末，家里有三个妹妹一个弟弟加上我共五个孩子。如果有人问没钱怎么还生那么多孩子，那你一定不了解目前中国的现状，目前能超生的都是真正的有钱人或者真正的穷人。生孩子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两点：一是农村没有任何娱乐，白天干活，晚上上炕（用土做的床），除了生孩子没有其它的活动了。其实他们也不想要，只是没有人告诉他们有效的避免方法，我亲眼看到我的母亲怀孕后用绳子勒想流产和吃烟灰避孕；二是农村传统的观念和环境所决定的。农村都是粗重活，家里没有男人不行。农村人几千年来的传宗接代思想，生不出男孩子要被人欺负的。在我妈妈没有生我弟弟之前，家族里的人经常打骂我妈妈，村里的小孩子也经常欺负我，骂我是：绝户头（就是因为没有男孩子，这户人家从你家这里绝了）。 

别跟我说农民善良，因为穷和狭隘，他们的善良是相对的。那时候家家都有向个孩子，个个都为生存挣扎，谁顾谁呀？我清楚地记得五岁的时候，父母都下地干活让我带着妹妹在家里看家，有个邻居来借菜刀并顺手拿走了我们家做饭的锅，后来我父母回来给他要他死活不承认，害得我被母亲打了一顿，我们家也好长时间没有锅吃饭。还有一次我九岁的时候一个人下地干活，亲眼看到村里的一个大嫂偷隔壁堂叔地里的棉花，后来堂叔来了当场抓住要把她带到村里示众，她就求堂叔放过她，说她可以陪堂叔睡觉，于是他们就在棉花宽衣解带。那个时候他们以为我小不懂，我也是后来才懂那个场景的含义，不过每次想起来都感觉恶心。后来还是因为这件事，村里的人都知道了，可能是堂叔告诉的别人，但那个大嫂以为是我告诉了我妈妈而我妈妈告诉的村里人，所以找到我们家站在门口骂了好几天街，后来还找机会在我上学的路上把我打了一顿，撒烂了我的嘴。妈妈看到放学后嘴破了就问怎么回事，我说不小心摔的，因为我不怕说出来，怕妈妈去找他们吵架引起更大的战争，那个时候妈妈带我们姐弟几个已经够累了。唉，不说了，总之哪里都有好人坏人，农村人也并不是善良的代名词。 

我是我们那个村也是全乡最早的也是唯一的一名女大学生。在那个男孩儿都无法读书的地方我一个女孩子能读到大学实在是奇迹，这一切应该感谢我的父亲。父亲是个退伍军人的，算是村少有的见过识面的人，所以才可能送我去读小学，初衷也可能只是想让我识个字出门能分清男女厕所就行了。当时村里一块走十几里路去小学读书的有十几个孩子，但都没读到小学毕业就不读了，只有我坚持了下来。我能坚持下来的原因有两点：一是我读书用功极了，从小学到中学都是代表学校去区里参赛的，爸爸可能从我身上看到了走出农村的希望；二是我读书的时候一边读书一边在课堂上编草编。就是那种用麦秸杆编成的辫子是做草帽的原材料。那时候一盘辫子买两毛钱，我一天可以编五盘。我在课堂上不记笔记不做作业，就是编辫子。也就是说我可以一边读书一边挣钱，所以才有可以读下去。但为了我的读书，三个妹妹全部付出了缀学的代价，我最小的妹妹七岁的时候就跟着爸爸去砖厂拉砖。瘦弱的爸爸拉车她推车，一车砖要拉两公里远给两毛钱。因为那时候我上了中学，离家远了要住校，不能编草瓣了。从小学到中学我一直是班里最小的学生，因为我跳过好几级，我是个很早熟的孩子，我知道读书太不容易了，只有少读几年才能快点出来挣钱，读大学的时候我才十六岁。 

能读大学是因为当时还有公助生的说法，也就是考的分数高了可以拿很少的学费，我入大学只花了六百块钱，这六百块还是爸爸卖掉了一头养了好久的大肥猪凑来的，并且在学样每个月还可以拿到四十五块的生活费。要是现在的收费标准，我不可能读下去的。就那每个月的四十五块钱，我还可以每个月省下二十块寄回家里。因为我每天只吃馒头咸菜，只穿校服也不用买衣服，更不懂用什么化妆品。也就是在大学里，我才明白了穷是多么可耻的事。我在大学里几乎没有朋友，一是因为年龄小跟他们谈不到一块。宿舍里的女孩子都逛街谈恋爱什么的，我每天打工在深夜才回来，跟她们也少有聊天的机会。 

所以大学四年，我说连班里的同学都没认全你们可能不信，但当时就是这样，他们在享受生活，我在为生存努力；二是因为家庭出身。那个时候能读到大学的大部分都是家里条件差不多的孩子。他们不理解我的生存环境，更看不起我的行为打扮。我记得曾经有个同学的妈妈曾经找到学校要调宿舍，说她的宝贝女儿不能跟一个小乞丐住在一起。需要说明的时候我那个时候不是脏是旧，我从小自力能力很强，不会不知道洗衣服收拾自己的，只是没钱买衣服，只能穿亲戚给的旧衣服。并且外套穿小了要补补给家里的妹妹穿，秋衣秋裤穿旧了要改成内衣裤，我是个动手能力很强的人，曾经用同学丢掉的旧床单给妹妹缝过一条很漂亮的连身裙，那细细的针线连看不起我的同学都说象买的一样。 

好不容易毕业了，政策变了，自谋出路，不包分配。我不能回家，一是家里的条件我已经无法适应了；二是读了那么多年书再回农村会成为家乡人的反面教材，成为不让自己孩子读书的借口。我只有留在城市，但不能象其它人一样有机会慢慢找个适合自己的工作。我必须先找个能管吃住的工作，就因为我一毕业身上就没有钱了，我不可能跟家里伸手要钱。为了多挣点钱，我碾转过好几个城市，做过好多种工作。我必须得挣钱，操劳的妈妈劳累过度生病一直需要花医药费，弟弟正在读书，我还想挣钱让妹妹学个手艺。我省吃俭用，但钱还是远远的不够。 

当弟弟考上大学的时候，那近万元的天价学费把我们全家都吓傻了。我们去办助学代款办不下来，因为村里不给出证明，村主任（我们哪里叫支书）说我们家不符合条件，他的意思是说只有孤儿或者单亲无生活保障的孩子才能办，你们家又不符合条件。父母都健在，女儿又是大学生能挣钱，凭什么办这个？其实谁都明白他是看我们家出了两个大学生不服气，故意叼难，因为他一向是村里的王，想吃谁家的就去谁家里吃饭，想找谁家的女人就去找谁家的女人，只有我们家一向不卖他的帐。乡邻更不可能借到钱，一是谁家都穷，自己还顾不住那顾得上管别人；二是农村人在那种自然环境下不可能大度、善良。你比他们穷他们看不起你不想搭理你，因为光怕你去找他借钱；你比他们富他们就会巴结你讨好你，因为想从你哪里沾点光捞点便宜。自家亲戚也一样，而当时我们在哪里算是穷的人家，都是因为我跟弟弟读书读的。而没有读书的人家孩子早早出去打工，就算干建筑队也能挣些钱，还不影响农忙时回家种田。我们读那么多年书读成了不能挑不能扛又不好找工作的无用人。 

后来，我跟爸爸到弟弟的学校买了些礼品去求那个主管的副校长，好不容易把学费办成了分学期付的那种。但就那样，我们的钱还是不够。那时候，我真的想到了死，我感觉活着好难，以前活着一心想读书想出来找个好工作挣钱养家，但是一个长的不算好英语又不好（我们农村的学校是不教英文的）的女子想找个能挣钱的工作太难了，我又不想去放纵自己，所以一下子感觉没了目标生活变得毫无意义，所以想死。但死也要想个办法，能让我死后有钱给弟弟读书，为了这个家我可以牺牲自己。于是我想到了去撞车，去个繁华点的街头（因为在大街上车不好逃走）专找好车撞，把能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都带上身上，这样死了至少家里能得到一点赔偿，虽然这样做有些无耻，但开好车的人想必也不会在乎这几个钱吧。后来，我还真的去了，但是因为那个开车的人紧刹车我不单没被撞死反而让人下来打了一顿，不过好在那人气紧败坏的拳打脚踢完我以后又把我抱起来送到了医院，可能因为我是个女人。 

读到这里的人可能不相信，但实事上就是这样，虽然我把这件事写的很简单，但我并不想回快，虽然这是我一辈子最值得回忆的内容。那个人把我送到了医院然后问我是不是想死，于是我告诉了他我的想法和处境，后来他扔给了我五千块钱走了。这是我遇到的帮助我最大的人，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多大住在哪里做什么工作，我曾经想过要找到他报答他。可惜事后没等我找到他警察就来找我了，给我钱的那个人因为犯毒被抓了，从警察嘴里我才知道了他的名字，这个名字我会一生铭记的。请不要怀疑这件事的真实性，可能是我述说的不够好，但事情是真的，当时所在城市的报纸上曾经报道过警察抓获这个案件的事，听说他被判了无期，我现在还记得调查我的那警察。后来我去凭名字去监狱找过他，那个接待我的警察骗了我一百块钱的打车费说是找人帮我去问，结果也没有问到。我现在还是不知道他关在哪里，如果能找到一定会去看他的。 

现在我在上海，因为听人说上海工资高所以过来的。但是一个年近三十长得又不算漂亮学中文不懂英文的女子在上海能找到工作就不算了，还说什么挣钱的好工作呢。我现在在一家公司做文员，一个月一千八没有奖金。房子是跟人合租的水电费全包每月六百，每个月要给家里寄八百块，剩四百要应付吃饭交通还有生活开销，除了必须只能从吃饭上省每天只吃一顿饭。最怕的就是生病，生病了拿不到工资还得交房租，医药费更是可怕。前些天因为营养不良晕倒被送到了医院，我到了医院就清醒了一直跟医生说没事，但医生还是给我做这个检查做那个检查那个检查花了一千多块，我没病死差点吓死了。 

现在，我失业了，因为没有身份证，前几天奥运会期间公司把我开除了，因为我拿的是毕业是学校给发的管十年的身份证，现在已经到期了。我曾回老家下户口，村里户口因为读书签出去了就不能下农村户口了，又到老家所在的县城去下，先是办了个集体户口，后来办身份证的时候说必须得有门牌号才能办，我在县城没有住所又不认识一个人不知道怎么才能拿到门牌证的那个本，所以就不能办身份证。所以，有我现在只有户口本，还是花了二百块求当地派出所的人给办的。因为失业了，没有了经济来源，我下个月交不上房租就可能被房东赶出来了，我将饿死冻死，在没有死之前，我总结我的这一生，归根到底都是穷。 

刚来上海时我跟其它三个同样是农村出来的女孩子一起租房子，短短几年期间，我们四个女子有个四种人生。一个跟一个香港人做了二奶，住高级住宅穿名牌吃大餐，每个月还有一万块的零花钱。一个在夜总会里做了人人唾弃的小姐，至少不用担心没地儿住没饭吃了。第三个嫁了一个同样是农村出来打工的打工仔，刚开始还算过的去，俩个人一起打工努力，虽然租房子但是很幸福，她最大的梦想就是攒够了钱回老家买套房子有个家。因为她一个月两千，老公三千，想在上海买房子甚至是做梦。可是现在她老公生了场大病，花了很多钱，还被公司辞退了，现在在家养病。外来打工的都是没任何保障的，她一个人一个月两千块还要应付房租水电煤费还要生活开销还要帮老公治病，白天上班晚上还要洗衣做饭摆夜摊，让生活拖累都看不起当年的容貌了，三十几岁了都不敢要孩子，因为生了养不起。就这样，她老公的老家还一个劲打电话要钱，因为全家人好不容易把孩子借到大学毕业了，不能挣了钱都便宜那个外来的女人。这是她婆婆的原话。于是这个姐姐告诉我，要嫁就嫁得好一点，至少有个房子不用生活在随时都有可能被赶出街头的恐惧中，要不就别嫁，不嫁一个人受穷，嫁了两个人一共受罪，说不定你还得承担另外一个人的穷。那怕做二奶，也千万别嫁给一个跟你一样穷的人。所以，不做二奶是因为没有机会，如果有人给我机会有人要我，我是会做到。我要求又不高，有地方住有衣服穿能吃饱饭就行了，这样至少比做妓女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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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马晓海涉嫌聚众淫乱罪一审辩护词</title>
		<description>尊敬的审判人员：

接受被告人马晓海的委托，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指派我担任被告人马晓海涉嫌聚众淫乱罪案中马晓海的一审辩护人。辩护人查阅了全部卷宗材料并会见了被告人马晓海，广泛查询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权威的刑法学资料和相关判例，又经一天的法庭调查，从而对本案有了全面而深刻的了解，辩护人认为被告人马晓海不构成起诉书指控的聚众淫乱罪，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依法发表辩护意见如下，请合议庭参考和采纳。

2010年3月全国两会在北京召开的时候，许多代表和专家学者纷纷就国计民生、人权保障、人格尊严等问题提交议案或建议。在他们之中，多年从事性科学研究的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李银河教授通过代表向相关立法部门提出了废止《刑法》301条“聚众淫乱罪”的建议。其理由是性聚会是极少部分人的生活方式，类似于一夜情、同性恋等，应属伦理道德问题，不应由刑法予以调整。就在广大民众、社会各界热议此问题之时，在南京，包括被告人马晓海在内的22名被告人被秦淮区人民检察院以“聚众淫乱罪”提起公诉。一时间众多媒体争相报道，贬褒参半，被告人马晓海因有大学教授的身份被推到了风口浪尖，成为了本案的标志性人物。本案的判决将直面伦理道德与刑法的冲突，也将直面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冲突，这将在我国性科学史和法制史上记下浓重的一笔。更将决定在列的22名被告人（大多是普通平民百姓）及在逃和另案处理的30余人的前途和命运！更将决定全国所有参与换偶或性聚会的人群的命运！

经过法庭调查可知，马晓海在2年左右共参与了35次中的18次性聚会，其中有14次在其家中，有4次在宾馆客房。每次性聚会是由相互熟悉的人员互相通知，有兴趣的人参加，没兴趣的人不参加，没有刑法意义上的首要分子组织、策划和指挥的概念。每位参与者均系自愿前往、相互熟悉、相互尊重、费用AA制，并随时可以中断退出，秘密实施。通过案卷材料和庭审可知，大部分参与者都因好奇或家庭矛盾寻找心理安慰而参加活动。辩护人认为，三人以上的成年人，基于完全自愿所秘密实施的性行为，因没有扰乱公共秩序，也没有侵害公众对性的情感，故不属于刑法规定的聚众淫乱行为。只有当三人以上以不特定或者多数人可能认识到的方式实施淫乱行为时，才宜认定聚众淫乱罪【法律出版社，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刑法学》（张明楷教授著，第二版822页或第三版776页）也持同样观点】。为此辩护人从犯罪的构成要件和刑法保护的法益等角度来进行论述：

一、被告人马晓海主观上没有扰乱公共秩序的故意，不具备侵犯公共秩序的主观要件。

3年前马晓海创建“夫妻旅游交友群”，主旨是旅游和交友。后因群友不断壮大，有部分来自换妻、换偶俱乐部的群友开始提议进行换偶活动。马晓海作为群的创始人，对群友的活动进行了明确的规制：不允许有金钱交易，不允许发淫秽图片和传播淫秽物品。从马晓海对该QQ群制定的活动规则可以得出，（1）马晓海不想此群的言论和活动触及犯罪，不想侵犯任何刑法或其他法律法规所保护的法益；（2）马晓海采取了相关措施避免触犯其所知晓的刑法或其他法律法规所保护的法益。《刑法》对构成“聚众淫乱罪”的主观方面要求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法庭调查明确马晓海本人主观上根本就没有想故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同时从马晓海的客观行为也可以得出结论，其不具备通过性聚会侵犯公共秩序之故意。

二、被告人马晓海参与的性聚会并未侵犯《刑法》所保护的任何法益，不具社会危害性。

《刑法》第六章第一节第三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就我国的刑法体系看，刑法罪名的编排是按照该罪名侵犯的法益进行分类的。《刑法》第六章所保护的法益是“社会管理秩序”，其第一节保护的是“公共秩序”。也就是说，聚众淫乱罪侵犯的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应为“公共秩序”。《辞海》（新编第6版）第719页“公共秩序”是指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需的秩序，主要包括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交通秩序和公共场所秩序等。公共生活具有鲜明的开放性和透明性，对他人和社会的影响具有直接性和广泛性，而相对于公共生活的私人生活则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和隐秘性。本案被告人所进行的性聚会是在自己家中或宾馆房间内，人员相对熟悉并固定，具有封闭性和隐秘性，且各被告人均为成年人，具有完全认知能力和辨认能力，自愿且不涉及金钱交易，还有数人是法律认可的真实夫妻。故此类性聚会不涉及公共生活和公共秩序，未侵犯刑法第六章第一节所保护的法益。所谓刑法的法益是指根据宪法基本原则，由刑法所保护的客观上可能受到侵害或威胁的人的生活利益。刑法如同双刃之剑，用之不得其当，则国家与个人两受其害，故刑罚之界限应该只能是内缩的，而不是外张的。刑罚是国家为达到其保护法益与维持法秩序的任务的“最后手段”，能够不使用刑罚而以其他手段亦能达到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秩序及保护社会与个人法益的目的时，则务必放弃刑罚的手段。因此本案涉及的性聚会应属于私人生活范畴，不应用刑法来规制和处罚。

三、构成聚众淫乱罪的客观要件应随着时代的变迁不断赋予新的内容和做出新的界定，被告人马晓海的客观行为不符合当前社会现实对聚众淫乱罪客观要件的界定。

聚众淫乱罪是我国刑法1997年修订时增加的罪名，在此之前聚众淫乱行为的刑罚处罚是通过流氓罪来实现的。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0条的流氓罪规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该罪名也是讲的破坏公共秩序，没有讲破坏伦理道德。流氓罪是一个“口袋”罪名，事实上在20世纪80年代初，许多现在看来最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行为均以该罪的“其他流氓活动”判处了3年以上的重刑。随着时代的变迁，民主法治的发展。1997年刑法修订时取消了该罪，而分离出了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淫乱罪等，这不能不说是民主法治的一大进步。同样聚众淫乱罪在现在是否具备修订或取消的基础，我们没有进行系统的社会学和法学方面的调研和论证，无法给出确定意见，但有一点应当明确，一概对三人以上聚众的性行为以聚众淫乱罪进行刑罚处罚肯定是有失偏颇的。“流氓”和“淫乱”这样的词语含义，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变化的，且主观性很强。20世纪80年代初，拉手可能就是流氓，跳贴面舞可能认为是淫乱，因此那个年代因为谈恋爱被判刑，因为跳舞被判刑的屡见不鲜。20余年前著名艺人迟志强在南京就因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西安马燕秦因为跳舞牵连300多人被抓，3人被判处死刑等，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实践证明上述公权力特别是刑罚权对私权利和私人生活的过度干预将使得国家陷入重刑时代，广大公民私权利受到了严重侵害。因此具体到本案，各成年被告人自愿、封闭、隐秘的性聚会，是否是淫乱？又是否要以聚众淫乱罪处罚？事实上从1997年刑法修订至今的14年里，社会大众对性行为的认识和观念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广大网民中对此类性聚会有相当的人群持有认可的态度（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2007年发布的《中国人的性行为与性关系：历史发展二000——二00六》显示，被调查者中近五分之二的人并不认为“聚众淫乱”是犯罪，近五分之三的人认为现行法律的处罚过重。凤凰网2010年4月2日进行“应该对马晓海的行为进行法律审判吗？马晓海的行为违反道德吗？”调查结果显示69.4%的网友认为不应对马晓海进行审判，46.8%的网友认为马晓海的行为并未违反道德），现实生活中换偶活动和换偶俱乐部大量存在，以及社会学、性学专家、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等对各类性行为的多年研究而向立法部分提交了废止提案。故从上述社会现实和调查统计看，这种成年人之间的自愿、封闭、隐秘的性聚会已经被相当的人群所默许，虽然大部分人群不会参与，但从性的情感上并不排斥，并不认为它是羞耻的、是罪恶的。因此将此种性聚会仍归类于不道德性行为或淫乱而予以刑罚处罚，缺乏社会现实生活的必要基础。法律规范虽然具有不可避免的滞后性，但公平、正义也应与时俱进，通过司法实践、司法政策和解释仍然可以使得部分法律规范跟上时代和社会现实的发展。如许霆案的改判就是鲜活的案例。因此辩护人认为，本案被告人所进行的自愿、封闭、隐秘的性聚会不构成聚众淫乱罪，不应予以刑罚处罚（陕西礼泉县女警官苏某开设换偶网站，2004~2006两年间注册会员67955名，其参与换偶活动并可能有牟利也并未受到刑罚处罚或行政上的处罚）。

四、“换偶”或性聚会并不一定是聚众淫乱犯罪，只有当该行为具体侵犯到社会公共秩序并情节严重时才可考虑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刑法》第1条规定“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国家应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当刑法从立法解释和法理解释不明确时，必须按照宪法的规定和精神来解释；当公权力与私权利有冲突的时候，公权力应给私权利保留足够的空间；当涉嫌被告人有罪或无罪而刑法总则与分则不协调不明确时应对被告人作有利的无罪解释。换偶行为或在秘密场所的性聚会不符合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实际该行为只有一个主体要件符合，其他三个即主观、客观、客体都不符合聚众淫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这种现象只是社会群体中极少数人群的非常特殊的生活癖好，通常对社会秩序没有多大的破坏。查询资料显示国外对聚众淫乱罪要追诉的话一般要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才定罪，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对此类行为不予管制，我国台湾、澳门只对此类行为进行行政管制。国内自1997年刑法修订后14年内没有追诉过一起因换偶或在秘密场所的性聚会引发的聚众淫乱罪，而本案涉案人数众多，大多是普通下层民众，在没有主观想破坏社会秩序，客观上也没有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在这种情况下，辩护人认为执法机构应科学合理地去理解和执行法律，人民法院应坚持独立行使审判权，从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充分发挥刑法的谦抑原则，对本案被告人予以宽容的处理。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在主观上没有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目的，客观上没有侵犯到刑法保护的具体法益，被告人的行为可能比婚外性行为和卖淫嫖娼对社会和家庭造成的破坏还小，比较刑法其他罪行，可以说被告人的行为既无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更无任何人身危险性，国家完全可通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甚至比照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进行治安行政处罚，根本不需动用最为严厉的刑法来定罪量刑。刑法既是“善良人的大宪章”又是“犯罪人的大宪章”，刑法有三大机能即行为规制机能、法益保护机能和自由保障机能，刑法之父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论述“每个人都希望交给公共保存的那份自由尽量少些，只要足以让别人保护自己就行，这一份份最少自由的结晶形成惩罚权。如果刑罚超过了保护集存的公共利益这一需要，它本质就是不公正的。刑罚越公正，君主为臣民保留的权利就越神圣不可侵犯，留给臣民的自由就越多。”因此若要通过最严厉的刑法来追究所谓有违伦理风尚或不同情感者，这将是刑法立法和刑事司法政策的失败，辩护人认为有违伦理风尚的行为可用道德教化来解决，也可用行政法规来规范。辩护人为此请求人民法院本着对现实和历史负责，综合全案考虑到本案被告人马晓海的行为既无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更无什么人身危险性，依法判决被告人马晓海无罪。同时也希望社会承担起伦理风尚的教化责任，更深层次地进行普法宣传工作，更希望刑法在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民的权衡中更理性、更科学。

此致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辩护人：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

薛火根 律师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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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为多边恋一辩</title>
		<description>作者：李银河
   
爱的排他性到底是天性使然还是社会建构？人们看到雄性动物为争夺一个雌性斗得你死我活，自然而然想到爱的排他性是天性使然。人类几千年文明史的男女关系中也充满了妒忌、独占欲与情杀，难道这还不能证明爱的天性是排他的？

然而，现实生活中的证据表明，爱可以不是排他的。其中最主要的证据来自被称为多边恋的一种新社会潮流，也可以说是一种崭新的生活方式，一种崭新的人际关系。在西方国家，实行多边恋的人们组织了自己的协会，出版了自己的刊物书籍，他们所形成的亲密关系是在三人或更多的人之间，一种新的家庭婚姻组合方式。他们的存在向爱的排他性提出了严重的挑战，他们的存在证明，爱的排他性并不是人的天性，而是社会的建构，是社会为了子女养育、为了财产继承、为了养老等功能而建构起来的一种伦理道德，一种思维方式。天长日久，人们习惯了这种思维方式，于是不能再想象不排他的爱情，不排他的关系。

即使在中国，在我们身边，其实也有许多不排他的个案。我认识三位老工人，已经在一起生活了半辈子，其中两位是原配夫妻，后来有一位壮年男工，媳妇在乡下，感情也不好，他就加入了这对夫妻组合，跟妻子感情不错，丈夫也默认他们的关系，三人住在一起。在西北地区，这种情况以民间习俗的形式存在，叫做“拉帮套”：一位贫穷的娶不起媳妇的男子加入一对夫妇的家庭，帮助干活，与丈夫分享妻子的感情。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男女关系的独占性、嫉妒心也并不是像我们的文化中那么强烈的。最近看到舞蹈家杨丽萍的一个采访，她讲到自己民族男女关系中就没有那么强的嫉妒心，她对她的一些女友为了丈夫外遇（也许包括男人为女人外遇）哭天抢地寻死觅活感到很惊讶。在短短的一个访谈中，她说了三次觉得他们“特别可笑”。按照她们民族的习俗（走婚），女人喜欢好几个男人或者男人喜欢好几个女人，或者一阵儿喜欢这个人，一阵儿喜欢那个人，都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所以寻死觅活才显得“可笑”。由此可见，我们以为是天性使然的排他性不过是社会习俗建构起来的，是当初为某些社会功能而建构起来的，一旦不需要这些社会功能了，就没有理由非如此不可，至少谈不上是“人的天性”。

在西方的多边恋人群中，当事人大多数情况都是单独的个人，没有养育孩子的责任（或者孩子已经长大成人），财产方面达成双方多方的同意（多数情况都不会涉及财产），于是一对一的关系没有了绝对的必要性，爱情也就没有了绝对的排他性。

在谈到多边恋时，有一个区分绝对重要，那就是它同男权一夫多妻制的区分。这是中国的国粹，一夫多妻或妻妾成群，旧式离婚中的“七出之条”中甚至还有妒忌一条，让原配夫人不得妒忌小老婆，妻妾之间不得互相嫉妒，否则要遭到“休弃”。和多边恋一样，它倒是也讲究不妒忌，但是它是要求女方单方面的不妒忌，是男女双重标准的不妒忌，欺负女人，暗含着男尊女卑的逻辑，讨厌之极。多边恋是男女相同标准的不妒忌，其关系或则两男一女，或则两女一男，或则两男两女，所有当事人的关系都是平等、自由和独立的，这岂是一夫多妻制可与比拟的？又岂是后者可以企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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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实录:老婆帮我物色床伴</title>
		<description>

记得《安娜卡列尼娜》一书中的第一句话就是：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而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我不知道我的家庭是算幸福的还是不幸的。 
　　
　　我和老婆已经结婚十九年了。我们两是小学、中学、高中时的同学，刚工作的时候又在一个单位里工作过。老婆小的时候是一个聪明的女孩，人很厉害，我们男生都有些怕她。老婆是我自己主动追到手的，还是从别人手里抢来的。 
　　
　　记得当时是老婆从学校毕业回来分在了我所在的班组实习。女大十八变，聪明的她也变得有些女人味了，更主要的是因为她的聪明表现出的气质与众不同。听说她在学校里已经有了男朋友，而且经常会看到她男朋友给她写来的信。为了接近她，我经常会帮她送信，想听她说那声谢谢。而她呢，有时候她也真的是淡淡地说声谢谢的，但也有时候可能是等信等久了，看到我送给她信的时候她会高兴地连声说几次谢谢你，谢谢你的，好像是我能决定她的信的到来似的。 
　　
　　后来，他们的信越来越少了，我以为他们分手了，就开始追她。特别是在她干活的时候殷勤地帮助她上下工件什么的，表现自己男人力量的一面，因为自己嘴笨不会说话，就只能帮她干活听她说话，说她们学校的事情，有时也会说她男朋友的事情。慢慢地好像她对我也有了感情。有一天，她在加班，我陪着她，那天她好像有些累，爬在工具柜上睡觉，看起来是那样的诱人，我不禁地去吻了她一下，不过当时真怕她一巴掌打过来，也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 
　　
　　但是结果没有发生我预想的事情，等我大胆地亲完她后，看着她脸开始慢慢地红起来，她什么也没有说，倒弄着我不好意思起来，我自潮地说了句，有点咯牙。后来我们俩经常为这句话而笑着不得了。 
　　
　　我对她说：“嫁给我吧。”可她却说：“你们两个我都不爱，只是喜欢和你们在一起，如果今天我可以为你和他分手，将来有一天我遇到了我真心爱的人，也会为了别人和你分手的。”我以为她说的是气话，再说了，结婚了她还能跑到哪里去呢。所以我想都没有想就说：“没问题，以后如果你真的遇到了你所爱的人，我不会拖住你的。”没有想到这句话后来真的应验了。 
　　
　　结婚的时候老婆还是挺开心的，婚后对我也不错，为我生了一个儿子。老婆人很能干，真家里家外一把手，最好的一面还是她对儿子不光是照顾吃穿，更主要的是因为她的聪明给我的儿子也遗传了聪明，并早早地对儿子进行早期教育，这样一来，儿子真的显得非常聪明，方园几十里的人都知道我有了一个非常聪明的儿子，随着儿子的长大，儿子在我们那里的名气比我们还大，因为儿子真的很聪明，在这一点上，我真的好感谢老婆的。 
　　
　　但老婆有一个毛病，就是喜欢交朋友，而且大都是男的，她的身边总是有许多的男性朋友在帮助她，他们愿意帮她，不管是厂里的事还是家里的一切事情只要是她出面准能搞定。她出差回来从不用我送啊接的，因为总会有别的男人去送她和接她。记得那年家里装修的时候，只要缺东西的时候她打上一个电话，就会有人及时送过来，什么水泥啊，洋钉啊，河沙啊，开关啊，灯泡啊，阀门啊什么的，只要需要，应有尽有。家里大大小小的所有的求人的事情都由老婆搞定，她也很愿意。所以经常会有一些风言风语，说老婆和厂时谁谁谁好，可是老婆仍然我行我素，我心里有些不舒服，但也不能捕风捉影。可是看到老婆什么事情都办得妥当的时候，我就想也许老婆只是和别人一般的好而已，那些男人们愿意为她出力罢了。如果我真的要求老婆像别人家的老婆那样不能和别的男人接触，恐怕我们只能离婚了，因为我知道她的脾气，不可能改变的，如果想要这个家，只能是我忍让，心里想只要她不出大的格我就睁只眼闭只眼也就算了。 
　　
　　前几年，老婆不甘心在我们那个小地方待下去，想出去闯闯，我想也好，换个环境也许对她对我都有好处。 
　　
　　老婆走了，耳根子清静了，可是我却挺想她的，好像对她过去的不好一概也想不起来了，想到的都是她的好。所以几年后我也辞了工作到了她所在的城市工作。 
　　
　　但是重新团聚后我发现老婆的心已经不在我的身上了，尽管她还是那样的能干，顾家，对儿子还是那样的上心。人家都说有了外心的女人在家里会魂不守舍，可是她一点也没有这样的表现，每次在家里不是做家务就是变着花样做好吃的给我们爷俩。 
　　
　　但是我还是有一种感觉，因为她开始不让我亲她的嘴了，做爱还可以，但是就是不和我接吻了，一次我故意地说，接吻是试金石，不接吻就表示没有爱了，她听了后也没有反应，只是就是不让我亲。再后来，做爱也困难了，她不是说没有准备好就是说身体不舒服，搞得我本来挺激动的，结果被她说的也没有了情绪，只好做罢，时间久了也不想了，总是被拒绝的滋味不好受的，岁数也不小了，总被拒绝，好像挺没面子的。有一次我实在是气愤不过，就说：“你是我的老婆，要尽义务的。”结果她说，好吧，我今天就尽义务。结果我在做的时候她一声也没有，我不知道她怎么了，就把灯打开一看，她嘴紧紧地咬着被，泪流满面，一副痛不欲生的样子地在配合着我。我心痛了，也心凉了，这算是什么啊，比强奸还不如哪，我还算是人吗？从那以后，如果她没有表示，我不会主动强要。而她，每隔十天半月的就会主动一次，可是我一行动，她又没有了声音，我想开灯看她，她总是不让，所以，每次我的眼前都会浮现她咬着被，流着泪的面孔，所以总也提不起精神来，后来，我们竟然会两三个月同睡在一张床上碰都不碰一下。有时候想想好笑，一男一女睡在一张床上能够没有一点欲望，是不是已经达到某种境界了。 
　　
　　记得恩格斯他老人家说过很经典的一句话，“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我想外国人说的道德一定不是我们理解的道德，应该是人道的意思吧，我经常躺在床上就想着这句话，真的，没有爱情的婚姻真是不人道啊，把一个好男人都快变成太监了。 
　　
　　去年我的手机丢了，因为很多的号码都记不得了，老婆就把她的手机给我用，她借别人的手机用，第二天，我就收到了一个短信，短信的内容是：“爱你永不变。”我当时一看气得半死，就去质问她，让她解释什么意思，老婆很镇定地说，没别的意思，是大家发着玩的。可是我知道绝不可能是发着玩的。后来，我问她打算对这件事情怎么办，没想到，她说 “如果你真的不信，我们就离婚吧，只是我给你一个月的时间，省着你后悔，因为人在冲动的时候会做出令人后悔的决定的。”老婆这样冷静，是我万没有想到的，但是如果真的没有事情，像她说的那样只是发着玩的，为什么她还要提出离婚呢？我多想让她多给我解释几句，或者说是做个承诺和保证什么的，我想我会原谅她的。可是她什么也没有做，只是提出离婚了。 
　　
　　一个月的时间真的让我冷静了下来，别说我没有抓到什么证据，就是我看到他们在一起，我会和老婆离婚吗？尽管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对老婆这种事情心里有介蒂，但是想到要离开老婆，让我的儿子离开这样爱他的妈妈我还是没有思想准备的。想想也许自己宽容一点吧，对家，对儿子，对她，对自己也许都是最好的。所以一个月过去了，我没有再提这件事，她也没有再提离婚的事情，大家就像没有发生过这件事情一样。 
　　
　　可是，我知道，她不爱我了，她心里真的有了人，为什么她没有离开我，离开家和儿子，也许是她善良的一面吧。 
　　
　　后来我们有机会做了自己的老板，我做总经理，老婆管财务人事。一天，老婆对我说，想招一个助手，说是自己忙不过来。结果三个月过去了，天天有人来应聘，人还没有招到。我问她你是招什么人呢，选对象吗？怎么这么难呢？她看了我一眼，说：“是啊，就是选老婆呢。”“呵呵”，我笑了，“要选你选吧，看你能选一个和你一样的人来。”我和老婆开起了玩笑。 
　　
　　终于，老婆选中了一个人，那天她给我打电话，好像很兴奋，说是她选中了一个人。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问她选中了什么人。她笑着说：“你的老婆啊。我选中了，你今天晚上回来看吧，人真的挺好的呢。”我又好气又好笑地回她：“老婆大人，我们俩开玩笑可以，可不能开过头了，人是你要招的助手，和我没有关系，千万不能再开这种玩笑，让人家知道了也不好。”老婆停了一会说：“好吧，不过，人是公司招的，你是总经理，总得回来面试吧。你看好就成，让她明天上班吧，你的眼光我相信。” 
　　
　　就这样，慧到了我们这个小厂。在背地里老婆总是喜欢说慧是我的老婆，总会在晚上睡觉的时候说起慧的时候说你老婆怎么样怎么样的，开始我还反驳她，后来看她说的自然的样子也会随着她说我老婆怎么怎么的，好像真正的老婆是朋友似的。 
　　
　　慧人不错，曾经嫁过一个人，但是只是一年就离婚了，说是那个男人喜欢喝酒，而且一喝就醉，一醉就摔东西打人，平时倒是一个正人君子，想象不到有些人真是有两面性。慧很能干，和老婆不相上下，也很聪明，有时我真的想想都奇怪，老婆是从哪里弄来的这样一个翻版呢。 
　　
　　老婆经常会拉上慧和我们一起吃饭，开始我还不习惯，后来也习惯了，慧是外地人，在这里也没有什么亲戚和朋友，她来了后就管老婆叫姐，很自然的样子，特别是我们三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她也没有什么不自然的，好像真是一家人似的。我想老婆一定是和她说了什么，她对我的事情很关心，也很了解我，对我的喜好和口味她有时显得比老婆还知道。每当这时，老婆好像很开心似的，一点也没有吃醋的样子。人家说，爱情是自私的，如果一个女人能够大度地和别人一起分享男人，那么，她不是对这个男人有大爱就是没有爱了，我想老婆一定是后者。想到这里，我有时心里会酸酸的，但是更多的是被慧的新奇吸引了，有了新的女人等着你去欣赏她，还会想其他的事情吗？ 
　　
　　慧的个子比老婆高，所以身材比老婆修长一些，穿衣服自然就会好看多了，再说，人也要年轻得多。当然，老婆和她相比比较成熟有韵味。但是那种年轻的气质老婆已经没有了，所以，有时我望着慧进进出出的样子会出神，如果这时让老婆看到了，非但她不生气，而且像朋友一样地调侃我：“哎哎，眼珠子快出来了，注意形象啊，呵呵。”弄得我自己不好意思起来。 
　　
　　一次晚上我想和老婆亲热，老婆又开始了她的例行公事的样子，不过，这次她没有拒绝，但是给我提了一个条件，说是要在我一边做的时候要一边回答她的问题，而且不许生气，不许不回答。我想都没有想就同意了。 
　　
　　没有想到，老婆在我开始摸她的时候就提起慧，问我想不想摸慧，我心里一惊，说实话，我在摸着老婆的时候开始还真得想到了慧，只是觉得对老婆不公，所以只是一念而过。这回老婆提出了，我自然就大胆地说：“想啊，就是也想摸她，不知道她的奶和你的一样大一样丰满吗？”说完了我偷看老婆，想她一定会生气了，结果没有想到老婆非但没有生气， 反而说：“你真傻，肯定比我的大比我的丰满啦，我生过儿子喂过儿子奶吃，你忘记了吗？慧她没有生过孩子，身体还像一个姑娘呢。”我说：“得了吧，你不要告诉我她还是一个处女啊。”老婆说：“这倒不会，听说她老公不喝酒的时候还挺体贴人的呢，特别是在做爱的时候，总是让她达到高潮呢。”听了老婆的话，我心里讪讪的，好不是滋味，想想真奇怪，人家夫妻好管我什么事呢。老婆好像没有感觉到我的异样，继续说道：“慧每次高潮都会大叫，而她老公打的时候她也会叫，所以有一次她达到高潮的时候大叫，邻居还以为她老公又打她了呢，拼命地敲她家的门，想去拉架呢，呵呵。” 
　　
　　想象着慧的高潮，我激动得不得了，没几下就完成了冲刺。过后，老婆笑我，说：“是想象着和慧做爱了吧。”我又气又恼，可是又没有办法。不过，我还真得觉得是和别人做了，因为老婆就像没有事一样，一点也不激动，就是看了A片我想她也不会这样无动于衷吧。真不知道她是怎么回事。 
　　
　　时间又过去了半年，我，老婆，慧就真的好像一家人一样了，不过，我经常会发现慧在我不注意的时候望着我出神，而我一看她，她就会脸一红地别过脸去。老婆也会在我们三个人都在的时候开一些玩笑什么的，经常会拿我和慧开玩笑，而这时，慧都会不好意思地叫着姐，你不要这样好嘛？有些撒娇，也有些默认的样子，就好像老婆不是我的老婆而是我的朋友一样。 
　　
　　那天我过生日，三个人一起喝了酒，三个人都喝得多了一些，老婆和慧的脸都是红红的，我也晕晕乎乎的。老婆这时还没有忘记说笑，她说：“老公，我和慧你喜欢哪一个啊？”我趁着醉意说道：“都喜欢，你们俩我都喜欢啊。”老婆又说：“那让慧做你的老婆吧，我让位。”“那你到哪里去呢？我舍不得你啊。”老婆说：“没关系的，我自有去处啊，我也有人喜欢啊。”我还是没有醒过来，含糊地说道：“好啊好啊，我把你嫁出去，再娶慧做老婆，真好。”慧在旁边好像也醉了，也接着说：“好啊好啊，把姐姐嫁出去，把我娶进门，你不亏啊。” 
　　
　　后来酒有些醒了，谁也不说话，慧和我们一起回家，因为太晚，已经没有公车了，老婆让她和我们一起回去，以前也经常会有这样的事情，反正房子大，让她住在楼上儿子的房间里也无所谓的。可是这次在回家的路上，三个人都不说话，三个人都心里明镜似的，今晚一定会有故事发生。 
　　
　　到了家，我赶紧洗澡睡下了，老婆和慧先后洗完澡又在外面说了好一会话，本想等老婆进来后我和她解释一番再睡，可是我左等右等她不来，就睡着了。睡了好一会儿，听见有人进来，而且钻进了我的被窝里，是老婆的香味，老婆一直用这种香水的。我以为是老婆今天喝了酒想做事情了，好兴奋，抱着她开始亲她的脖子，因为好久以来她不让我亲她的嘴，我只好推之求次地亲吻着她的脖子。可是今天她却主动地把嘴迎了上来，我那个高兴劲就别提了，心里想老婆还是爱着我的啊。手也就不老实地配合起来，用力地握住她的左乳，把自己的激动全部揉进去了，一会儿，她就开始发出了呻吟，这种声音也是我久违了的，以前刚结婚的时候老婆经常会发出这种呻吟的，可是后来就没有了。我已经急不可耐了，正准备进去的时候，她一下子翻身到了我的身上，并且很快地上下左右地动着，并越来声音越大，我忽然觉得不象是老婆，因为老婆已经好久没有在我的怀里这样动情了，而且声音好像比老婆尖，刚才在摸她的乳房的时候也觉得比以前的挺阔一些。我心里一个惊，莫不是……我伸手去拉灯，可是手被她拉住了，“抱着我好吗？”她说。这回我听清楚了，是慧。我顿了一下，还是把慧紧紧地抱在怀里了，万般的柔情全都在那个拥抱里了。 
　　
　　“为什么呢？你们为什么呢？”我喃喃地问道，终于知道昨天晚上老婆为什么要喝那么多酒，为什么她们俩人会说话说到那么晚了。 
　　
　　“姐姐是好人，不要怪她，我爱你。” 
　　
　　我不知道老婆和她之间有过怎样的说法，可是我一直以为老婆是想把慧给我的，不知道慧还真会爱上我。 
　　
　　我很激动，又亲慧，并与同时达到了高潮，这次，慧不是替身。 
　　
　　因为做的时候，慧一直在说：“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我已经好久没有听到这样美妙的声音了。 
　　
　　天快亮的时候，慧起身，我不许。 
　　
　　慧说：“姐姐在外面呢，她让我在天亮前一定要出去。” 
　　
　　想着老婆就在房外听着我和别人做爱，我心里一下子沉甸甸的，这算什么啊，我只好放了慧。 
　　
　　慧出去了一会儿，老婆进来了，同样地钻进了我的被窝里。 
　　
　　我一把抱住老婆，想亲她，可是知道她不愿意，只好把头埋在她的颈窝里。 
　　
　　“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要这样啊？”我有些要流泪了，我知道，过了今天晚上，我已经失去这个老婆了，我们在一起生活了近二十年啊。 
　　
　　老婆也流泪了，说道：“对不起，老公，我没有办法满足你，也没有办法强迫自己，这种感觉实在是无法强求的啊，今天我还你一个新的我，你们开始新的生活吧。我知道这么多年来你在我这里受到的委屈，我知道男人最不能容忍的就是这样的事情啊，今天我还你一个公平。在我的房间里，在我的床上听着你和别的女人做爱的声音，高潮的声音，老公，你能明白我，原谅我吗？” 
　　
　　我不知道如何回答老婆的话，但是我知道，我心里已经原谅了老婆过去的一切，我也知道我和老婆已经成了历史，我们不可能再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了。 
　　
　　老婆又说道：“房子我不要，儿子也不会跟我，好在他已经上大学了，他今后的所有费用我们平半承担。家里的存款我拿走一半，其余的都留给你，好好待慧，她是一个好人，而且身体健康，会和你白头到老的。我天亮就会走的。” 
　　
　　我此时除了紧紧地抱住老婆以外，不知道此时应该说什么，她真的很能干，不但不委屈自己，而且把我安顿好了，她此时要离开了，我真的不舍得她走，不敢放手，就怕一松手她立马不见了。 
　　
　　“老婆，让我再叫你几声老婆好吗？老婆、老婆、老婆……”我不停地叫着，叫着，又有了冲动，按我的常规，这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我已经和慧做了两次啊，多少年来从来没有一夜两次的先例，今天我却想三次了。可是，老婆会愿意吗？ 
　　
　　我抱着老婆，手慢慢地滑向她的乳房，喃喃地问道：“老婆，我想最后要你一次，可以吗？我想亲你，想要你，你答应我好吗？要不，我就不让你走。”我有些孩子气地说道。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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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男女双重标准批判</title>
		<description>作者：李银河
 
       在我们这个持续了几千年的男权制社会中，在性规范上盛行男女的双重标准。这个双重标准用通俗的语言来表述就是：男人的性活动越多越好，女人的性活动越少越好。

       对男人的性活动，人们永远给予正面的评价，如果一个男人有很多性经验，那只能说明他有钱、有权、有闲、有魅力甚至是身体好；对于女人的性活动，人们却永远给予负面的评价，如果一个女人有很多性经验，则说明她轻贱、放荡、不知廉耻，人们会无情地将她唾弃，就像对待木子美那样。

       在一桩明明是双方都受益、都喜欢、都自愿实行的行为中，传统的观念却认定一方受益另一方吃亏，这就是性行为的赚赔逻辑。男权社会盛行了几千年的赚赔逻辑认定，在性行为中，男方是赚，女方是赔。男人要是搞了一个女人，他就是赚了；女人要是搞了一个男人，她就是赔了。由于所有的人都这样想，而且这样想了太长的时间，这个赚赔逻辑已经成了天经地义，已经成了不争的事实。

       赚赔逻辑的形成根源在于，女人曾经是男人的私有财产，并不是一个独立于人世间的个人。买卖婚姻的实质就是男人花钱买女人，买来的东西当然是属于他的财产，要好好地看管，不能让别人抢去、偷去。所以女人失贞才是吃亏，才是赔钱，才是被别人占了便宜去。

       赚赔逻辑的巩固在于持续千年的不断强化的守贞教育，这个教育是由政府直接实施的。如果一个女人婚前失身而自裁；如果一个寡妇丧夫守节而不再嫁，政府会将她封为节妇烈女，不但会立贞节牌坊，还会记入史册。在二十四史中，满篇都是男人的事迹，很少出现妇女，烈女传在被历史记载的女性当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在全世界，由政府表彰如此隐私的个人行为的做法是极为罕见的。

       历经千年这样强化的教育持续下来，在我们的社会中，在各类性活动的指标中女性总是低于男性，就毫不奇怪了。无论是婚前性行为比例、婚外性行为比例、一夜情比例、商业性活动（买春）比例、淫秽品消费比例，永远是女性低于男性。男人体验过性快感的几乎是百分之百，而中国女人当中有26%从未体验过性快感。我们听说过某大学对少女进行婚前守贞教育，但是没听说过对少男进行同样的教育；我们听说过某大学的女生发起过“青春无瑕少女团”，宣誓保持婚前童贞，但是没听说过男生成立“青春无瑕少男团”，做同样的宣誓。在全国妇联几年前所做的一次贞操观念调查中，当被问到“贞操与生命哪个更重要”时，竟然有超过80%的农村妇女选择了“贞操更重要”。而从来没有人问过男人同样的问题。这只能说明，我们社会提倡的贞操是片面的贞操，它只是性活动中男女双重标准的一个注脚。

       ...</description>
		<link>http://cn.nuangle.net/marry/?p=775</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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