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有正义才能共赢

芸芸众生,皆为利来。只要你是生物,你天生就是自私的,因为你自身的生存是做任何其他事情的先决条件,也是世界上任何其他事情继续对你有现实意义的前提。只有少数人,在极端情况下,会选择牺牲自己。号召大家大公无私,不是太天真,就是太虚伪。一个人人都无私的社会是不可想象的。试想如果每一对父母都抢着照顾别人的孩子,那自己孩子就都由别人养育,就会都管别人叫爹妈。这不是乱套了嘛!
由于人是群体动物,大家生活在一个家庭、社区、城市、乃至国家里,要和平相处,就必须对个体的自私有所约束。不然强大的一方就会掠夺其他人,而弱小的一方必然不甘心自己的利益被不断侵占,甚至不能生存,势必要伺机反扑。要是双方势均力敌,就不断地在相互残杀和短暂和平之间切换。这就成了丛林社会。大家都不得安宁。人类最初的生存状态就是这样的,和动物世界真的没有什么区别。
显然,大家要和平相处,而不是你死我活,才有基本的安全感。也就是“自己活也要让人家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因此就必须有一些规范人们行为的基本原则。最初,人们认为一个人不能随便夺取他人性命,即每个人都有生命权,就成为人类社会普世原则。其次,人活着有基本需要,需要衣食住行;人要活得更好,就需要拥有更多的物质财富,并且能够保得住这些物质财富。这样就有了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条普世原则。在一个文明国家,一个人的家没有主人的同意,别人是不可以进的。即所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在现代美国,屋主可以对私自闯入私人住宅者开枪,而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在古代中国,也有类似这样的法律。一个社会中,一个人如果连自己家都会被人侵犯、被人强拆,那很难说这个社会有安定和谐的基础。
另外,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合作,要相互交易。如果人与人之间互相没有起码的信任,任何合作或者交易就会变得非常困难。所以信用很重要。在一个文明社会,个人或者团体的信用是立身之本。看重信用,也是文明社会的一个普世原则。
人身和物质生活有了保障后,人有更进一步的要求,人是有思想的,有了思想就会想要表达,因此人需要有表达思想的自由,包括需要对社会政治经济发表自己的看法。如果没有这些权利,社会中一部分人的诉求就会被忽视。再进一步,如果一个社会一直被一个人或者同一伙人管理,没有轮换或者竞争的机制,那么那一个人或者一伙人就会垄断一个社会的统治权力,并不可避免地导致统治集团的极端腐败,人民的极端不满,最后导致革命。中国几千年的历史都一再证明了这一点。要解决这种恶性循环,就需要给每个人有参与管理社会,或者选择社会管理者的权利。所以人民有言论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些普世原则都被大多数国家写进宪法里。
在人类历史上,只要有任何一伙人对另外一伙人拥有特权,那么冲突就不可避免。无论是奴隶制度,还是王权,或者是任何将人分等级的制度,都会在一个社会里制造制度性的普遍不公,这种普遍不公是一个社会发生暴力行为,以致大规模暴力革命的导火索。受欺压的奴隶,过的是非人的生活,分分钟可能起来反抗。公元前一世纪斯巴达克思领导的古罗马奴隶起义就是典型的例子。另外,一伙人拥有特权,那就势必引起其他人对特权的窥伺,“帝王将相宁有种乎!”于是,几千年来,只要是独裁国家,无论古今中外,从平民到官员,到帝王家里的兄弟们都参与上演一代又一代争夺王位,或者最高权力的阴谋加暴力的剧情。人人平等便是对这类反复出现的血腥暴力的答案,是对任何形式特权的终结,是全世界人民经过几千年血的教训得出的普世原则。
以上所提到的这些普世原则是最显然直接的部分。这里不可能一一详尽列举。要维护一个社会的和平安定,除了基本的普世原则,还需要很多基于这些原则的具体详尽的法规和道德约束。当有人违反了法规,或者人与人之间、有了冲突怎么办呢?那就要有一个裁判的机制。这就是司法。很显然,司法不可以偏袒任何一方,否则规则就毫无用处。所以司法必须是独立的,而且必须独立于社会管理者,因为社会管理者拥有很多权力,是最有可能滥用权力的人。唯有如此才有可能“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这又是一个重要的普世原则。
这些普世原则都是在一个社会里人们能够长期和平共处的必要条件,唯有如此,每个人的权利才有基本保障,才有安全感,才有通过劳动改善自己生活的可能,才有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表达诉求的可能。人们才不至于在不断的争斗,或者在欺压别人和被欺压的角色转换中度过一生。唯有如此,每个人才有赢的机会,而不是在一开始占据强势地位,或者拥有特权的一方一直赢,其他人一直输,完全没有机会赢。一个社会让每个人都赢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的能力、运气、努力的程度各有不同。一定要让每个人都赢得同样结果的社会必然会造成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结果是大家都失去做事的动力,造成普遍贫困的,人人都输的社会。一个社会只有尽量为每个人提供平等的赢的机会,才能建成永久和平,不断发展的社会;才能不断地创造财富,提升整个社会的生活水平;才能有可能让大多数的人都赢,虽然每个人赢的程度不一样。
这些普世原则是人类几千年社会实践的智慧结晶。很显然,维护这些原则就是正义的,违反这些原则就是非正义的。维护正义就是为了让每一个人有赢的机会,就是为了共赢。而独立司法是用和平方式伸张正义的保障。
这些道理其实很明显。不幸的是,由于人都有自私的本能,所以都本能地要自己多占一点便宜,便无视正义,不顾他人利益,侵占他人利益,即便是触犯了宪法、法律、道德也在所不惜。比如说,随地吐痰。随地吐痰不只是一个道德问题,在一些城市,随地吐痰是要被罚款的。但即便有法律和道德的限制,随地吐痰的人还是很多。随地吐痰者把公共场所当作一个超级垃圾筒,只图自己方便,全然不顾后面来的人可能踩上他这口痰,更不会去操心自己这口痰里面所包含的细菌会如何扩散出去,影响他人的健康。绝大多数的随地吐痰者绝不会在自己家里或者家门口随地吐痰。随地吐痰者只考虑自己方便,自己赢,毫不考虑他的行为给别人造成不便,让踩到他吐的痰的人输,让接触到他痰里的有害细菌的人输。他也不会考虑到,如果大家都和他一样随地吐痰,他有一天也有可能踩上一口痰。即便某一天他踩上了别人吐的痰,他多半也只怪自己今天运气不好,不会去反省他自己随地吐痰的行为。这是一种何等短视的自私行为!
这种短视的自私行为不只是表现在随地吐痰这样的小事情上。前中国国家主席刘少奇在文革中被红卫兵批斗的时候,才想起宪法所赋予他作为一个公民的权利。可是已经太晚了。当他的权力比要整他的人小,当他已经失去了实际权力,他即便名义上仍是国家主席,实质上却连一个公民基本权利都没有。他没有办法为自己申辩,被冠以莫须有的罪名,被人像蝼蚁一样踩死。他的尸体被送去火葬场时候,别人给他用的名字是“刘卫黄”。然而,当他还是一个高官,他在土改、反右、四清等等一场又一场运动中整别人的时候,他何曾考虑过被整者作为一个公民的权利?!他的行为同样也是极端短视的自私行为,在本质上,比随地吐痰者更加恶劣。作为名义上的国家最高领导,他在掌握权力的时候,没有兑现宪法所做的承诺,对有法不依做出了榜样作用,同时也向全社会展示国家是可以不讲信用的。
极端短视的自私行为还有很多,比如乱按喇叭、违反交通规则、强拆人家的房子、被嫖娼、被代表、因言获罪等等。这类极端短视的自私行为的共同特征,就是我自己现在有强势或先行的优势,我就只顾自己赢,哪怕我这个赢是建筑在违反法律,违反普世原则的,非正义的基础上,我也不管别人输的有多惨。对这类人来说,这些原则及其相应的宪法法律,是可以随意按自己的意思解释和操纵的;正义有什么用?!所谓正义都是忽悠别人的垃圾! 我只要有能力“搞定”就行了。直到某一天,厄运突然降临到这类人自己头上,“搞不定”了,才会有一些人想起宪法法律、普世原则,想起司法独立有多么重要,想起什么是正义;而大多数人在丛林社会中生活惯了,即便自己成了阶下囚,也未必想起“正义”两字,只认“成则为王败者寇”的丛林规则。
在一个人人自私到极端短视,普遍不讲信用,司法不独立公正,谁官大谁就说了算,谁掌握了枪杆子谁就说了算,缺乏正义的社会,某些人的赢是建筑在违反了普世原则的基础上,这样的赢是暂时的,局部的,不安全的,不敢放到阳光下晒的。从大局和长远来看,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人都是输家。所以那些所谓的赢家,才需要把现金埋起来;有财产却不敢公开;穿戴了奢侈品,却成为自己身败名裂的导火线;要把钱财,以致老婆孩子向外国转移,自己时时刻刻准备逃走。所以才会有貌似强大的政府,要求人民买把水果刀都要实名制;要时时监控人民的言论,屏蔽国外的网站,不是为了防止恐怖活动,而是害怕暴露真相;面对反对者的指责,就要罗织罪名,将其投入监狱或赶出国门。更有独裁者用高射炮处死疑为不忠手下的夸张场面。如果一个社会的管理者要靠暴力、靠恐惧、靠捂住别人的嘴才能有安全感,只能说明他(他们)自己也时刻活在被推翻、被清算的恐惧之中。这样的生活其实还不如一个流浪汉 。总之,在这样的社会,赢的人不心安理得,输的人也不服气。
正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中,中国特产了三聚氰胺奶粉、死猪肉肉松、敌敌畏咸肉、黑心豆芽、大粪臭豆腐、 掉白块粉条、石炭酸米粉、硫磺银耳、甲醛水发食品、地沟油等等,举不胜举的有毒食品。这些还仅仅是极端的例子。做食品的厂家、餐馆的管理者以及员工不吃自己生产的食品的现象也普遍存在。中国社会已经成为易毒而食的社会。如今,一个头脑清醒的吃货,面对一份色香味俱全的食品,首先想到的是,“它这么好看,这么香,是不是有毒?”在中国这样一个以美食文化著名的国家,这是何等的悲哀!
这就是极端短视的自私,不顾正义所造成的恶果。自私是要有底线的。这个底线就是不要害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不想出门踩到痰,就首先不要自己随地吐痰。我们在自私的同时,要顾及他人的利益和长远的利益。(暂且称之为“广义长远的自私”)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在广泛、长远的范围内为自己和自己的后代获取利益。换句话说,就是每个人都要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扩大自己的私利,同时不能妨碍他人的私利。所谓正义,就是在实施普世原则的基础上,最大限度保护每个人的私利。一个社会,如果连每个人的私利都保护不了,何来每个人的幸福?没有每个具体人的幸福,哪里来整个社会的幸福?大凡打着公字旗号,号召大家牺牲私利的,一般都是为了最大化他自己的私利,是最大的伪君子。
所以,正义不是无关你我的事情。追求正义不是无私者、高尚者或者英雄的专利,而是出于“广义长远的自私”,是因为事关共赢,事关一个社会中的每个人是否有平等的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事关每个人的利益福祉。一个社会中,只要有一个人没有办法维护他的个人权利,那么这个社会的每个人其实都是不安全的,都有可能得到不公正的对待。所以美国前总统肯尼迪说“自由是不可分割的,只要一人被奴役,所有的人都不自由。” 为此,我们每个人都要为维护正义,做出自己的努力,不单是为了别人,更是为了自己。

“惟有正义才能共赢”的一个回复

  1. 对于“人是生而平等”这句话的理解,中国还需要很多年,特别是在被儒家文化洗脑,文化大革命洗脑以后的这么多年。即便是插队的小事,在中国的社会里大家都没有勇气去提出异议,更何况是强拆,官员的贪污等种种劣迹。而司法的不独立则是其根本原因,司法和政府就是一队的就像裁判和一组球员是一对的,如何有正义,如何讲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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